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胃部虽然不处于人体的五脏之一,但是它的作用更相当于人体的滋养器官,因为它负责的是吸收外界的营养,从而传输到身体的各个部位。”
“如果胃部出现问题,那么在五官上面最容易出现症状的就是鼻头,这也是为什么我第一眼就认为尊夫人身体有恙,而且还是胃部出了问题,再结合一些相关的判断,很轻易就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
李明昊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邓志贤和肖长歌都不算是圈外人。
邓志贤就不用说了,他是中医理事会海口市分会长,他和中医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基本上整个海口市的知名中医他都十分熟悉,那些人虽然都是有真本事的人,但是从来也没有谁能够通过望诊就能够把得病与否,甚至是得病的器官、病灶都给准确的判断出来,对于这一点他是不得不佩服。
而肖长歌虽然做的是中药生意,但是这也是中医相关的圈子,虽然不如邓志贤那样人脉广阔,但对于中医的情况多少也有些了解,所以两个人都知道李明昊解释的虽然轻描淡写,但这几句话的分量是很重的,这代表了李明昊的医术已经到达了一个巅峰。
中医圣手有没有这样的本事他们不知道,但是在他们心里,李明昊的医术已经开始无限拔高,甚至能够与中医圣手相提并论。
肖长歌也没有想到李明昊的医术居然能够和中医圣手相抗衡,今天李明昊给了他一个绝大的惊喜,因为李明昊的医术越高,那么治愈他夫人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夫人的胃病已经成为了他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噩梦。
俗话说:人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能有病,人什么都能丢就是不能丢开健康。
一个人的健康与否,对于他个人来说,甚至是对于整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肖长歌和谷羽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夫妻感情十分相得,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会早早的离自己而去,能够遇到李明昊,他是真的很高兴。
就在肖长歌和邓志贤两个人惊讶的时候,谷羽生吃下去的药也渐渐发挥了作用,她整个人舒缓了过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朝着正在给自己把脉的李明昊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只是歉意道:“邓老、李小兄弟,真是不好意思,因为我个人的事情耽误你们了。”
“没事没事,反正我这个糟老头子也没什么事干,倒是肖妇人你要多注意身体啊,现在大家都年纪大了,最重要的就是身体。”
邓志贤打着哈哈,不以为意。
而李明昊自然也不会说出什么话来,摆了摆手,沉吟了一会儿看着谷羽生斟酌着开口:“肖夫人,我刚刚给你把脉之后,发现你的病情已经不轻了,而且不光是胃部,因为长期的服用西药已经损害了你身体的整个器官结构,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做一个详尽的全身检查。”
“啊?”
谷羽生有有些不明所以,“李小兄弟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因为这已经是几十年的老毛病了,所以谷羽生已经很久没有去过医院检查身体,只是平日里吃一些治疗胃病的药,而且这些药还算是见效,每次服用之后虽然不能根治,但是能够抑制住她的痛苦。
渐渐的这件事情养成了习惯,一旦胃痛就吃药,吃完药不痛了也就懒得去医院检查。
李明昊突然让她去医院检查,这让她有些不习惯。
“李小兄弟,阿不,是李先生,不知道你看出了什么情况?还请明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