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马天顺的鼻子往上翻,恨不得拿鼻子戳到李明昊的脸上,大摇大摆的说道:“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楚!”
语气中蕴含着极浓的威胁意味。
这种情况李明昊当然不会给他好脸色,再度冷笑了一声:“听不清楚就算了,没想到人品不好也就罢了,居然连耳朵都不好,你说你活着还有什么价值?”
马天顺脸上的戾气更严重了,狠狠的瞪着李明昊,气得浑身发抖:“小子,今天有你好瞧的!”
说罢,马天顺拿着一个手机开始往外面打电话叫人。
李明昊丝毫不惧,他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还能被这个马天顺给吓住了?
他索性双手环胸站在原地看着马天顺怎么表演。
正当场内气氛僵持的时候,一个满头大汗的胖子跑了过来,身上穿了一件礼服,这件礼服硬是被他的肥肉撑的紧绷绷的,穿出了贴身西服的味道。
大胖子擦着汗,冲着马天顺和李明昊连连点头哈腰:“马公子,还有这位小兄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是画展展厅的经理,都是我们画展工作人员的失职,二位不用吵了,这件事情由我们画展负责,现在请你们出去吃饭如何?”
马天顺当场就嗤笑起来:“请我吃饭?你知道想请我吃饭的人能从这边排到海口市郊区去吗?就凭你也配!”
李明昊淡淡笑了笑,不过他并没有出声,事情毕竟怪不到这个展厅经理的头上。
他现在只好奇一件事,面前的这个马天顺究竟是什么身份,居然能让他这么嚣张!
刚刚听围观的群众讲,说他是什么马总的大公子,但是李明昊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海口市本地的大富豪、大企业家,似乎并没有姓马的,莫非面前这个马天顺是外来者?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马天顺也真是够嚣张的,不在自己地盘上还敢这么犯浑。
可见如果是在他自己地盘上,那无法无天起来该有多么可怕!
展厅经理见马天顺不听劝,目标就转成了李明昊,他拉着李明昊的衣袖恳求道:“这位小兄弟,咱们各让一步,真要在这里产生冲突,你们谁也讨不了好,不如这样我请您出去吃饭,咱们以和为贵!
以和为贵!
好吗?”
李明昊轻轻一扯,把自己的衣袖从展厅经理的肥手中抽了出来,脸上神情不变,淡淡道:“以和为贵?你不去劝他劝我干什么,现在可不是我要动手,而是他要给我好看。”
展厅经理急得直跳脚,心道:要不是我劝不动他,我能来劝你吗?只要你离开画展展厅,那不就得啦?何必一定要跟人家硬碰硬,当面锣对面鼓的。
李明昊会不会出事他不知道,但看现在这架势,他这个画展展厅肯定是保不住了。
一旦在画展展厅里面发生冲突,还不知道要损失多少,更重要的是画展里面现在可不光是器材,还挂了许多画家的画作。
虽然都是一些年轻画家,但其中某些画价值已然不菲,要是李明昊和马天顺两人冲突时将画作弄坏了,就是刮了展厅经理一身的肥肉也赔不起。
思及至此,展厅经理一咬牙一跺脚,走到工作人员身边,对着工作人员悄声道:“报警,给我报警,我就不信了,整个海口市没有讲法律的地方!”
当然这句话是瞒着马天顺和李明昊两个人讲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