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4 章(第2页)

芳歇还是那副不大高兴的表情:“光凭口述,判断不了。

除非病人亲自过来,让我诊脉。”

随即,狷素睁大眼睛,看着陆华亭拉起袖子,将自己的手腕送到芳歇面前。

芳歇也不多话,搭上他的脉,片刻后蹙眉:“位浮无力,快慢无常,忽隐忽现,像……中毒。”

“什么毒?”

陆华亭追问。

“不知道。”

芳歇干脆地回答,“我医术不精,只能治疗日常杂症,郎君想确诊,找别人去吧。”

“你听说过‘相思引’吗?”

陆华亭似毫不意外这答案,笑道,“好像是一种蛊。”

“蛊是蛊,毒是毒,病是病。”

芳歇不客气地说,“我是看病的,不懂解毒,至于蛊,那是苗医养的虫。

郎君先去分清这三者的区别,再来考我。”

“某这人喜欢同人闲聊,聊着聊着就跑偏了,郎君勿怪。”

陆华亭却是一笑,暗中止住狷素,同芳歇赔礼,这才给燕王求方。

芳歇低头写方。

一朵凋零的夏花从窗外滚落,掉在陆华亭的衣袍上。

陆华亭垂眼,端详着这朵花。

他微微出神,想起上一世他离世时前的日子,正是百花凋零。

他的最后时日,过得非常不好。

身体如风中烛火每况愈下,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许多事情不及做,还叫孟观楼逃狱跑了。

李焕紧赶慢赶地加快了登基的速度,朝服冠带送到他床边,可还是来不及了。

登基大典,他站不住一炷香的时间就昏了,不久陆相殡天的纸钱洒满了喜庆的宫廷。

全盘筹谋的错乱,都因他二十六岁那年,鸩杀了一个细作女官,拜她给他下毒所赐。

那之后,他杀人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被杀者滚地求饶有之,痛哭流涕有之,都叫人提不起兴趣。

混沌之时,倒是频频梦见那一日。

夏日燥热,昏闷的蝉鸣中跪伏的绿影,单薄得仿佛一吹就能散去,却无声扑上来,化作刺进心口的暗剑,很静,又带着透心凉意。

闭上眼,就能回忆起那让人头皮发麻的感受。

距群青的死,不过十个月而已。

逃狱的人没捉回,新朝堆积成山的政事尚未处理,他却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陆华亭倒不怕死,连他的死,也在自己的掌控中,便从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中途退场。

这种时不我待、全盘失控的感觉,真是糟透了。

吐出最后一口血时,他只攥紧床沿下令,将群青的棺椁从地下挖出来,他要葬进去,外面拿铜钉钉死,叫人唱诵做法。

他要让此女和他一起封死在棺椁内,以免下了阴曹地府找不到人报仇。

怎能想到,会有回到三年前这般神奇的际遇。

圣临元年的阳光,从窗外抚摸着陆华亭的侧脸。

若非那花已被他的手指捏得簌簌颤抖,他的神情,看上去简直像在惜花一般。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