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55 章(第3页)

陆华亭没看她,群青也没回头,只当做互不认识。

郑福道:“圣人心情不好,进去要挨骂的。”

群青心道,这吕嫔早被陆华亭收买,成了燕王一党,怎么可能挨骂。

只盼他不辜负信任,真的将账本上交。

殿内,满地的瓷片,吕嫔只着清凉衣物,但脸已热得发红,她用力摔碎陶碗时,那股肆意发狠之态,尤其解气。

“那些绊着圣人的人和事,臣妾都将它们摔了。

圣人也试一试,别将龙体气坏了。”

她道,“待过两日,臣妾看顾着秋狩,让圣人好好放松一下。”

登基后纷繁的政务,压垮了宸明帝的眉头,使他两鬓都白了,他的个性也变得更加内敛,喜怒不形于色。

他自己不能不

稳重,但是嫔妃可以。

吕嫔不介意做轻浮姿态取悦他,反让宸明帝感受到放松,笑道:“解决人,若能如摔碗一般简单,朕就不会头疼了。”

吕嫔道:“圣人是一国之君,手掌杀伐大权,怎么不行呢?圣人太过宽仁,以至于下面的人没个好歹,国库空虚,这崔顾两家,连商税都收不上来。”

宸明帝道:“朕为君仅仅一年,满朝文武每日跪拜,其实朕不知道他们心里究竟如何作想。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朕看似坐在高位,也许是孤家寡人,若有不慎,百官联手,那朕就和前朝楚君一般下场了。”

他翻看着手中账本,手颤抖着,胸中惊涛般的怒气翻涌不歇。

但无奈皇位还未坐稳,宸明帝又是谨慎求稳的性子,竟是堵住了,没个出口。

吕嫔想了想,又砸碎一只碗,“这人,都是看他人的。

圣人只需要杀一儆百,让他们明白天子一怒是什么下场,他们就服帖了,怕了。”

碎瓷声尖锐,传入宸明帝耳中,令他目光一凝,他早想立威:“史书之中,怕无法交代。”

吕嫔一怔,宸明帝非常在意名声,她道:“这些名目,有人既愿意为君父分忧,叫他去做就是了。”

吕嫔示意小内侍开门放人,那人走进来,宸明帝望向帷幔之外安静跪着的陆华亭。

“朕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三郎不懂事,这些年难为你从旁提点。”

他顿了顿,道,“你应该知道此举,是要得罪百官的,于你仕途无益。”

陆华亭道:“三郎对臣,对臣母、妹妹有救命之恩,臣本一介布衣,入朝为官,只为还报恩情。

只愿为君分忧,声名外物,臣不在乎。”

宸明帝眼中闪过一线欣赏之意,点点头。

他缓缓抓起床榻边的一只陶碗,高高抬起手。

门外,群青只听“哗啦”

一声脆响,几l乎刺穿人的耳膜。

片刻之后,殿门拉开,见群青挡在门口,陆华亭望了她一会儿,没有表情道:“青娘子所托,办好了。”

“长史还答应过我一件事,别忘了。”

见他望过来,群青道,“案子结了,把玉奴放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