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8岁的夏天01(第2页)

我每天到她女宿前为她送早餐、送宵夜,为她作尽所有大学男生所能作的浪漫的事,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因为有我这个男朋友而感到骄傲。

为了她,我把七个社团全部退掉,只因为她不喜欢我在社团和其他女生往来甚密的样子,但是她自己还是留在古典乐社,甚至大二还当上了社长,而我退掉的那七个社团,其中有两个社团的学长姐都曾指名我当下任的干部,当我退社时,学长姐都对我非常不谅解。

连当时的杰哥都曾骂过我重色轻友,但当时的我整个陷入交了第一个女朋友的喜悦中,其他一切都觉得无所谓,交了女朋友把重心放在女朋友身上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这样跟她交往下去不会长久的。

』当时杰哥就这么警告我。

果然热恋期过后,我们之间价值观的差异就渐渐浮现,她喜欢掌控我的生活,希望我能像她一样认真、上进,最好把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唸书,不要只顾着玩乐。

日子久了,我实在受不了,就会和她吵,三天两头地吵,也不只一次提出分手,但最后我还是和她分分合合撑了五年,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事实上我的成绩比她好,研究所也是有考必中,我还是不认为人生上进和玩乐间有什么衝突?

只是我后来也懒得和她吵了,她重考的这一年搬回家住,我们成了远距离恋爱,她不准的事,我就趁她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的做,晚上和她通完电话后,就揪着杰哥和研究所同学去夜唱、打保龄球或是打牌打到天亮。

我自认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她的事,但好几次在通完晚上电话后,她还会刻意再打一通寝室电话看我有没有乖乖留在寝室内,如果没有,免不了又是一阵争吵。

她说我让她很不安,但我觉得她掌控欲逼得我无法喘息。

昨天她在电话里狠心地说要分手,我只觉得五年的感情,我都努力撑了那么久,努力地妥协再妥协,你还是想放弃,那就这样吧!

「你只是不想当那个说分手的坏人而已。

」杰哥盯着萤幕,一语道破红心。

我叹了口气。

「……或许吧。

虽然心里有不甘心的难受,但奇异的,在内心深处也有着说不出的松一口气,或许,我其实也一直在等着今天。

萤幕上,最后一个阵营也被我和杰哥的队伍联手辗压过去。

杰哥关掉游戏,随手点开了mp3,音乐从喇叭中流泻出来,杰哥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

「我去实验室看一下。

接着离开了研究所,独留音乐陪伴着我,我知道这是杰哥特有的体贴。

蔡依林清澈的声音在只有我一个人的研究室里轻轻唱着:「……我知道你很难过,昨天是恋人,今天说分手就分手,别问你的痛要怎么解脱,多情的人注定伤得比较久……(註)」

註:歌词节取自蔡依林《我知道你很难过》

=====

其实我比较想放的歌是《分手快乐》

可惜年代不对……xdd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