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忠叔。”
仔细推敲了一下细节,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张纯一将目光投向了站在一旁的张忠。
闻言,垂着目光,张忠摇了摇头。
“为少爷办事是我的本分,何谈辛苦?”
“除了寒铁矿脉的事情之外,公子交代的药王帮的事在贾县令以及白游两家的配合下已经初步处置妥当。”
“聂长亮和他的家人、心腹都已经被我······”
言语着,张忠说起了另外一件事。
没了马图道人的支持,张忠没有花多少功夫就拿下了聂长亮,取得了药王帮的控制权,说到底药王帮一直都是长青观的附庸,对于这一点药王帮内部很多人都是认可的。
当然了,这一次张忠的行动能够这么顺利,县衙、白家、游家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不过就算是这样,经过了这一番清洗,药王帮也算得上是伤筋动骨了,但这样的药王帮才是归属于长青观的药王帮。
闻言,没有等张忠说完,张纯一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忠叔,你办事我放心,这件事就全权交给你处置了。”
听到这话,抬头看了一眼神色淡然的张纯一,张忠点了点头,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对了,忠叔,我有意培养一些门人弟子,你以后可以让药王帮多吸纳一些孩童,一方面培养他们读书写字,一方面教他们辨识药材,如果遇到有资质的,也可以送上山。”
没有再就聂长亮的事情多说,张纯一说起了自己的打算。
一个聂长亮并不值得他多花心思。
听到这话,张忠的目光微亮,他也是一个有些见识的人,知道张纯一的这个提议虽然见效慢了一些,但确实是壮大药王帮的一条有效之策,如果真的能够执行下去,过上几年,药王帮或许还能往医馆方面发展,不再是单纯的做药材生意。
最为重要的是经过这样的筛选和打磨,那些能被送上山的孩童也算是打下了一个基础。
“请少爷放心,我一定办好这件事。”
神色肃然,张忠给出了自己的保证。
看着这样的张忠,张纯一满意的点了点头,起身站了起来。
张忠这个老仆办事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最为关键的是人如其名,忠心可嘉,不过唯一让张纯一感到失望的是张忠并不具备修仙资质,只能练武。
而练武这条道路以人类之躯去走实在是艰难了一些,不仅难有大成就,而且只要你未能抱得一颗气血大丹,等鼎盛之年一过,气血下滑,一身实力立刻会如流水般逝去,甚至落得百病缠身、晚年不安的下场。
如果张忠拥有修仙资质,张纯一实际上是不介意给他一场仙缘的,只可惜张忠并没有。
“既然要招纳门人弟子,名头就需要注意一下了,长青观这个名字我不喜欢,以后这里就叫做龙虎山吧。”
看着那一池被风吹皱的春水,张纯一再次开口了,话语中有了一丝唏嘘,既然要开宗立派,相比于长青观,他更想要将龙虎山传承下去,他对于龙虎山的感情远远超过了长青观。
闻言,张忠顿时一愣,他不明白张纯一为什么要突然换名字,更不明白为什么要叫龙虎山,毕竟这松烟山上一无龙二无虎,完全沾不到边,不过他也不会因此去反驳张纯一,现如今的松烟山上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张纯一,他既然想要改名字那就改吧。
“是,少爷,我会吩咐下去的。”
迟疑了一下,张忠躬身应是。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