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龙虎山,竹园,这里是最先被修葺的地方。
莲池内,一粒粒丹药自张纯一的手中落下,引得众多青玉鲤争夺,而就在这个时候水面上荡起涟漪,一条半臂来长的金色大鲤鱼悠哉悠哉的游了过来。
察觉到长须龙鲤的靠近,不少青玉鲤就自发散去了,这是出自生命本能的畏惧,但还有一些青玉鲤依旧在恍若不觉的争夺着落下的丹药。
靠近之后,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数条青玉鲤,没有客气,长须龙鲤直接挥动了自己的尾巴。
哗啦啦,甩尾如挥锤,随着长须龙鲤的尾巴挥动,水面下卷起了激流,而随着长须龙鲤的尾巴落下,数条青玉鲤如遭重击,瞬间被击飞,在水面上翻了白肚,眼看是不活了。
而其余的青玉鲤也纷纷遭受了惊吓,瞬间钻入水中,不知躲到那里去了。
没了争抢的鱼,张开嘴巴,长须龙鲤瞬间将几颗刚刚落下的丹药吞下了肚,而之后就在那里盘旋不去,等着张纯一继续投喂。
在被张纯一放入莲池中后,长须龙鲤并没有因为换了一个地方而不适应,反而过得很悠哉,因为它发现在这片池塘中它就是最厉害的,除了天地灵机薄弱了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现如今它已经是这方池塘的霸主。
走廊上,看着这样的一幕,张纯一眉头微皱。
灵兽虽然与妖兽不同,并没有开启真正的智慧,也没有诞生妖骨,并不具备神通法力,但经受了天地灵机的洗礼,它们的体魄还是得到了增强,一般来说品阶越高的灵兽体魄越是强悍,像长须龙鲤这样的一品灵兽,它一甩尾下去,就连一个人都有可能被打死,更不用说那些青玉鲤了。
“胡闹,真当自己是一方霸主了?”
看着洋洋得意,盘桓不去的长须龙鲤,劲力包裹,张纯一将手中的一粒丹药弹了出去。
在明劲的包裹下,丹药如铜豆,携带着大力重重的砸在了龙鲤的头上,让它的脑袋顿时一空,直接翻了白肚皮,不过在下一个瞬间,它又恢复了过来,一甩尾巴,翻起一个浪花,潜入水底,瞬间消失不见。
到了这一刻它那里还不明白在这片池塘里它并不是真正的霸主,还要比它更厉害的家伙隐藏着。
看着假晕、装死、逃窜,整套过程行云流水,一看就没有少做的长须龙鲤,张纯一摇头失笑。
只可惜天地有衡,越是有灵之物越是难以成妖,法器如此,灵药如此,灵兽也同样如此,与普通的野兽相比,灵兽成功化妖的几率要低上很多,品阶越高的灵兽越是如此,不然以长须龙鲤表现出来的机灵,如果化妖的话应该也挺有意思的。
不再理会逃走的长须龙鲤,看了看翻白的四条青玉鲤,取出鱼竿,空钩,劲力流转,张纯一将它们一一钓了起来。
“看来接下来几天只能吃鱼了。”
想到接下来几天的伙食,张纯一摇了摇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张忠急匆匆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少爷,这是贾县令发来的求援信。”
事态紧急,没有多说什么,张忠双手将一封信递到了张纯一的面前。
闻言,张纯一神色微变。
拆开信封,细细观看,张纯一一时间竟然产生了一种荒谬感,他才有所担忧,没想到这么快就验证了。
“太快了一些。”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