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得不说,建立法师塔的那位先人,肯定是一个非常懂得生活情趣的家伙,他留下来的那些书里面,有着相当一部分是专门介绍一些极品美酒的酿制与调配的过程的,而在这些极品美酒之中,对以这种被那位先人命名为“梦”
的酒,最为珍贵。
老斯库瓦本来就是个好酒如命的家伙,在他那不知道活过了多少年的生命里面,他也可以说是尝遍了天下间的美酒,在法师塔的几位大导师里面,也就他最经常往大陆之上跑了,很多时候为的也就是寻找些大陆之上新出产的或者是特有的美酒回来储存,以前他没有去留意这些典藉,但现在一被林克提醒,注意到了这些东西,直接就把老斯库瓦馋得不行了,不但不再说林克不务正业,反而开始兴致勃勃地跟着林克一起疯,准备着手酿制调配这款名字叫作“梦”
的酒。
不过老斯库瓦不得不承认的是,酿酒跟调酒这种东西,确实也是要天赋的,在他跟林克一起开始工作没几天,伟大的老斯库瓦导师就不得不开始沦为给林克这个混小子打下手的角色了,毕竟对于那位先人的典藉里所提到的很多含糊其辞的,要去理解要去体会才能够把握得住的地方,林克的理解总是要比他来得快得多,精确得多,所以到了后来,老斯库瓦基本上就已经是变成奔跑着为林克寻找各种稀奇古怪材料的助手了。
林克也紧紧地盯着手里的那杯“梦”
酒那不断生成、不断消逝的气泡里的世界,心里头好像忽然间明白了些什么,但又一时说不上来。
这些气泡里的世界、气泡里的故事并不是虚假的,当然也不是真实的。
每一个气泡都可能是过去、现在甚至是将来发生在现实里或者是存在于人心里的某一件事情的映像,这种“梦”
酒之所以会成为传说之中的东西,就是因为它的酿制与调配的过程之中,需要对于时间法则与空间法则的极为巧妙的理解与应用,让这款酒成为真正的梦,成为存在于现实里的梦。
虽然在酿制的过程之中,许多程序是由老斯库瓦帮手完成的,但林克却还是觉得自己对于许多东西的理解,又深了一层。
“咕”
的一声,林克抬起头,却发现是老斯库瓦盯着他手上的这杯“梦”
酒,狠狠地吞了一下口水。
“嘿嘿”
,林克这才醒觉过来,把手上的酒递给了老斯库瓦:“来一口吧,这玩意,可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喝得到一次啊!”
老斯库瓦丝毫没有半点客气的表示,手一伸直接就把林克手上的那杯酒给抢了过去,一仰脖子就是一口,还好他也还算得上是爱酒之人,没有大口灌下去,只是抿了一小口,然后开始在那闭上眼睛,摇头晃脑,一脸陶醉的神色。
林克虽然以前在科洛堡的时候,偶尔也会被小老爹灌上点酒,但他却总觉得那种又辛辣又呛的东西没什么好玩的,但现在看着老斯库瓦的表情,也不由得觉得酒这种东西好像很好喝的样子,看老斯库瓦的模样,简直就是忘了自己叫什么了。
“嗯,不对”
,一脸陶醉的老斯库瓦忽然睁开了眼,咂了咂嘴,皱起了眉头:“好像少了点什么,不对,这个有点不对!”
“什么不对?!”
林克看着老斯库瓦:“我一切都是按照着典藉里说的做的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