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着门响,一人突然走了进来。
春娇抬头,看到一个二十左右穿着中山装样式衣服的青年走了进来,看到春娇,他显然也是一愣!
“我……我是今天新来工作……报到的,我叫王春娇!”
春娇看那人呆愣,急忙上前自我介绍道。
“嗯!”
那人只是点了一下头,并没有太大的回应。
春娇瞬间有些讪讪的,这医药房只有两个工位,显然只有他们两个人,这人如果不好相处,这以后的工作估计……原先还信心满满的心情瞬间有些泄气。
不过好在一会儿,有人过来招呼她,说她是新报到的,需要到后勤处做下登记。
春娇去了后勤处,一个自称马副主任的人接待了春娇。
那人倒是很是热情,登记了春娇的信息,又领着春娇在医院里转悠了一圈,先去食堂看了一下,说了大致开饭的时间,水房也在那边,每个办公室配的有热水瓶,可以打热水。
在马主任的介绍中,春娇方得知如今这医院新接管也就三年多的时间,刚进行过整编,医护人员有73名,其他工作人员加起来将近一百一十人。
床位113张,就这也算是青城前三名的大医院。
之所以大早上没什么人,是这里的医院晚上基本没什么夜班,床位很多其实都是空着的。
他们现在办公的二层楼和前面不远的两栋平房也是新建不久的,算得上医院的招牌建筑了。
马主任不愧是做后勤招待的,说话热情,但并不觉得让人谄媚,顺便还打听了春娇和赵领导的关系,春娇只含含糊糊地说是自己家远房亲戚。
这种事情没必要说得太直白,她们跟胡婶认识,那算是胡婶的亲戚,跟她们当然算是远的;单位里的事情,太实诚也是不好的。
春娇新到这里,自然是需要依仗一些力量的。
马主任听了哈哈笑笑,说工作或者生活上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自己,还专门领着春娇又去了医药室。
“小徐,春娇是新来的,你要好好教人家,可不能藏私!”
马副主任直接朝那坐着的青年喊道,一副命令的口吻。
春娇方知道,那青年姓徐。
那人面对马副主任的时候,神情有些紧张,直接站起来连连称是。
只是马主任走之后,那人的脸色倒是冷了下来,并不怎么搭理春娇。
春娇这会儿倒是平静下来,对这人的态度表现得无所谓。
反正都是出来工作的,谁也不比谁高几级,做好自己就行。
说是上班时间是八点半,将近了,上班的人才陆陆续续过来。
一上午的时间,也有一个人拿药,好像是拉肚子,拿的是中成药香连丸。
春娇看那上面的字,显然是医生手写的,不过字迹倒是工整,不像前世很多医生龙飞凤舞的。
不过字体都是繁体字,好在春娇前世算是文科生,她喜欢看小说,有段时间喜欢看保岛那边的小说,对繁体字还算熟悉,只是如果让她手写估计就有些难了。
医药房的药放的倒是还算整齐,顺序是按照药品首尾字母排序放置的,根据排序春娇倒是很快找到了香连丸,竟然是在她以为的西药货架上面。
春娇大致看了一下书架,竟然没有西药!
是的,这个医院似乎没有什么西药!
最好的药也就是这个医药架上面的中成药,药的价格至少在这个年代购买力来说,并不算便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