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家主、大长老,是我教子无方,我现在就让他回去!”
转而,他对着王天雄,喝道,“还不给我出来,以后别给我添乱了。”
说完这话。
他先一步走出了房间,眼睛瞪着王天雄。
王天雄内心里默默叹息了一声,不再继续多说什么,跟随着王劲武离开了院子。
两人很快来到了旁边的一条巷子里,父子两相对而立,目光对视着。
“天雄!
这个世界比你我想象的还要复杂,你恐怕是不知道,那位龙使就是龙的使者,三天后,创建隐世家族的龙始祖,就会亲自抵达轩辕家族。”
王劲武知道很多隐秘,看着自己的儿子,叹息道,“你以为你接触到的那个小子,就是隐世家族里面的最强者吗?那小子在龙始祖面前,不过是一只蝼蚁而已。”
“如果那小子安安心心,归顺龙始祖的话,那他还能够继续活下去,可要是他自以为有点实力,就不把龙始祖放在眼里的话,我保证他只有死路一条!”
“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不要再做让我失望的事情了,否则我会跟你断绝父子关系,让你没有资格继续统领王家!”
王天雄浑身轻微一颤,露出陌生的眼光,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父亲。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父亲能够说出这种话来。
这是在逼迫他做出决定啊!
究竟是张牧的恩情重要,还是选择向隐世家族王家低头?
想到刚才大长老王博阳的态度,王天雄感觉内心里十分悲哀。
他们燕京王家在隐世家族王家面前,根本没有任何的尊严存在。
即使是王劲武这个已经和隐世家族王家接触了几十年的人,面对着王博弈和王博阳二人,都如同哈巴狗一般卑躬屈膝。
王天雄深深吸了口气,眼神逐渐变得坚定,咬牙道,“父亲,你真的觉得,王博阳他们把我们燕京王家放在眼里了吗?”
“我们燕京王家在他们的眼中,就是一条可有可无的走狗,真要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肯定会直接一脚踢开!”
“与其如此毫无尊严的活下去,倒不如跟在张大师的身边拼一把,至少张大师为人亲和,对待任何人都不会是王博阳那样的态度!”
王劲武脸色一变再变,毫不犹豫的抬起手来,狠狠一巴掌抽了过去。
啪!
王天雄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整个人身躯微微颤抖,强行忍耐了下来。
“你还是根本没有弄清楚形势,你口中的那位张大师,如果胆敢反抗龙始祖,肯定是必死无疑的,你跟在他的身边,同样会遭到清洗!”
“我觉得不会允许你,带着我们家族走向灭亡,如果你非要这样做,那就别用王家家主的身份!”
王劲武怒气冲冲的说道。
王天雄深呼吸了一下,正色道,“那好吧!
从今天开始,我的所作所为,都跟王家再无半点关系,你可以对外宣布,说已经将我逐出王家。”
说完这话。
他不再多做停留,转身离开了这里。
无论如何,他也不想继续成为隐世家族王家的走狗。
尤其是跟张牧认识这么长时间,他相信张牧一定不可能轻易被打倒。
这个家伙,未来肯定可以主宰隐世家族!
王劲武看着自己儿子决然离去的背影,眼眸里隐隐浮现着怒火。
他想要动手阻拦,可最终喉咙里叹了口气,脸上闪动着复杂的神色。
双方算是彻底分道扬镳。
不过,他相信王天雄一定会后悔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