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 以后对时念卿客气点儿(第3页)

婚礼,还有三天。

除了刘宪领着人来帮时念卿测量过身材比例,定制礼服之外,再无其他。

苏媚都要急死了。

天天都嚷着这婚不结也罢,哪有这样狗眼看人低的?!

很显然根本没把时念卿放在眼里。

然而当事人,却无比淡定悠然,事不关己的模样。

毕竟这场婚礼,无关爱情,只是利用与阴谋。

在时念卿安然自若享受最后的婚前惬意时光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睨着手机屏幕上不停跳跃的电话号码,时念卿的眉头深深拧了起来。

那电话号码,很陌生,只在她手机里出现过一次。

可,纵使如此,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的主人:霍寒景……帝国时间:23时43分。

没有丝毫征兆,落起雨来。

虽然不大,但是天地之间,雨雾茫茫。

淅淅沥沥的雨,浇得整个世界都湿漉漉的一片,映着路边橘黄色的路灯,入目皆是:萧索,疮痍。

霍寒景坐在黑色宾利车里,弯腰去拿副驾置物盒里的香烟时,他这才后知后觉发现:今晚的自己,太不正常。

与其说烟瘾大,还不如说是:心浮气躁。

心浮气躁?!

意识到不该出现的反常情绪,不受控制,在他的思绪里横冲直撞干扰他的思绪时,霍寒景眉眼都冷沉下去。

抬手,他瞄了眼腕表:距离他给她打电话,足足半个小时了。

夹在指尖的第三支香烟,燃烧至尽头,时念卿终于慢慢悠悠下楼而来。

瞧见时念卿的那一瞬,霍寒景犹如蛰伏在黑暗里等待猎物的凶禽猛兽,顷刻之间,黑色的双眸,色泽急剧加深,恐怖而危险。

时念卿却被霍寒景那比刀子还凌厉的眸光,盯得浑身都发毛。

相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用过这般凶狠的目光看过她,下意识的,时念卿紧了紧握着黑色雨伞手柄的手。

时念卿走至驾驶区车门处,笑得云淡风轻:“阁下大人,这么晚打电话叫我下楼,有何指教?!”

“……”

死寂无声。

天地之间,除了叮咚作响的雨水声外,再无其他。

坐在驾驶座的男人,一动不动,似乎压根儿就没有搭理她的意思。

一时之间,时念卿立在那里,尴尬不已,连嘴角的笑意都僵硬了。

换做以前,他这样让她难堪,她早就捂脸遁地而逃了。

可是对于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她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能够伤害她的利器。

她知道:如今的他,厌恶她,厌恶到连话都不屑跟她讲。

但,越是让他难受,她越是乐此不疲。

所以,时念卿就那样撑着黑伞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与他僵持。

不知过了多久,黑色车窗终于缓慢放下,霎时,浓烈的白色烟雾,犹如决堤的洪水,汹涌澎湃地呼啸而出。

哪怕隔着一米的距离,时念卿也被呛到不行。

烟雾弥漫的车厢里,霍寒景立体深刻的脸部轮廓,模糊朦胧,但是他那双过于锋芒的眼睛,却黑得发亮。

沉默寡言的男人,终于开口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