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7节(第1页)

靠近腰处的背部蓦地一疼,关殊从他身后摘下来了薄如蝉翼与皮肤同色的定位仪,然后往地上一摔,落地的时候都没有声响。

军部最新发明被他拿来做这种不起眼的小事,无论是今天清晨,还是在舞团里,帮他换衣服的都是关殊。

他根本就没机会发现这小小的定位仪。

对上沈杳脸上罕见发怔的表情,关殊却没有感觉到一丝愉悦。

他冷笑了几声,又强硬地把沈杳拽了起来,逼迫着他往下看去。

他的手把沈杳捏得生疼,关殊在他耳边道:“不是你让我别丢的?”

熟悉的两个大箱子让沈杳第一次体会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什么感觉,他发现那堆道具的时候完全没放在心上,甚至还轻飘飘地哄了关殊两句话。

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自己会有这一天。

今夜的一切都发生在沈杳的意料之外,他本来应该在安稳的游轮之上,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完全失去自由地被人关在这里。

沈杳的情绪罕见地失控,他猛地抬起手又抽了关殊一巴掌,发泄过他的胸腔还未停止鼓动:

“我叫你疯狗还真没看错你。”

关殊紧紧地盯着他,安静了几秒之后,他积压了一个晚上的情绪猛地爆发:

“我他妈就是疯狗怎么了?!

但我在你面前哪一次不是听话的?!

你让我往东的时候我有往过西吗?不是你先骗我吗……?不是总是你先骗我吗?!”

“不是你让我别丢这些东西的吗?!

不是你说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吗?你跑什么啊?!

你跑什么!”

他直接把沈杳摔到了床上,然后弯腰先拿出了箱子里的一瓶粉色膏体。

玫瑰的喷香冒了出来,关殊一点分寸也没有,用手指挖了一大勺,把这些全都往沈杳的胸口抹。

沈杳下意识地伸手要去推开他,却只是被人攥紧手腕往下压,冷硬的手铐挌在了他柔软的腹部上。

他隐隐约约猜出来了这膏体是什么,在关殊的那一刻,沈杳被按住的腿挣扎得更加激烈,像是摆动着的鱼尾。

“额……”

关殊的手指满是枪茧,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沈杳感觉到了点疼。

抹在他身上的膏体融开得很快,在一瞬间就像是变成了滩水,顺着沈杳的胸口下滑,他的腿也根本夹不住那些粘哒哒滑落的东西。

沈杳的大脑保持着清醒,胸口却传染了强烈的痒意,他的呼吸瞬间变得滚烫沉重,腿也在一瞬间夹得更紧些。

“呼——”

身体仿佛也被一节节地融化,胸前的酥痒感越来越强烈,像是被蚂蚁爬过,疯了一样地想被谁触碰,灼烧着他的理智。

关殊起身与他拉开了距离,他坐在一旁又点了一支烟,闻着房间里的信息素味道却不为所动。

沈杳浑身都泛起了漂亮的粉,连蜷缩起的足尖都是。

他身边明明就坐着一个alpha,沈杳把自己的唇都咬破了皮,却不求他半个字。

直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沈杳的身体无意识地边远离着关殊,边往床单上贴。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