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一章 枇杷花底较书人(第2页)

沈姑娘微嗔,搁下毛笔,走过来朝公子福了福身,“见过纳兰公子。”

公子随即拱手回礼,“御蝉姑娘有礼。”

顾先生又引着沈姑娘走到我面前,“这是真真姑娘。”

沈姑娘定定地看着我,福身道:“见过真真姑娘。”

我也微笑着福了福,“见过御蝉姑娘。”

半晌,汉石先生道:“好了,这礼也该行完了,可以来看联子了吧?”

顾先生朗声道:“对,对,都过来。”

我随着公子走到方桌旁,荪友先生道:“这是御蝉的联子,今日又是和容若头一回碰面,我看这样,这个下联容若来对,算是相识的凭证。”

话音刚落,顾先生忙应和道:“这个主意好。”

他随即看向公子,“容若,你可不能输给女才子啊。”

一旁的先生都拍手叫好,沈姑娘微微笑了笑,“公子请。”

公子走上前,沈姑娘将毛笔递给他,公子接过毛笔微笑着颔首道:“若是让御蝉姑娘见笑,还望包涵。”

沈姑娘微微摇了摇头,“公子过谦了,是您指教御蝉才是。”

公子笑着蘸了些墨,凝神看了会儿上联,又抬头回望了一番四周的景致,挥毫起来。

我顺着公子的笔触看下去,随着先生们一块儿念道:“笙—箫—恰—称—语—音—圆。”

我笑着抬起头,却蓦地对上了沈姑娘的目光,我有些生硬地笑了笑,随即复低下头去。

……

夜晚,虎丘山麓。

公子和顾先生走在前面,我和沈姑娘紧随在他们身后,大概是因为圣驾驻跸的缘故,整个虎丘山庄此刻挂满了大大小小约莫上千盏明亮的宫灯,根本无需灯笼照明。

公子他们走到一个水潭子附近忽而顿住了步子,沈姑娘也站定。

公子看向水潭对岸的崖壁上的题字,念道:“虎丘剑池,这四个字都是颜真卿的真迹吗?”

沈姑娘道:“‘剑池’二字是真迹,‘虎丘’是后人加上去的,所以有‘真剑池,假虎丘’之说。”

公子笑着颔首,“长见识了。”

顾先生道:“我们要不要到‘别有洞天’去看看?”

公子点头道:“自然要去,早就想看看了。”

我和沈姑娘跟着走过去,紧挨着水潭子有一顶很窄的小石桥,石桥下面是山涧的流水。

水流细得很,水速也极慢,故而听不到急湍碰撞石头的声响。

周遭竹木繁盛,遮住了宫灯的亮光,我们只能借着月光看清脚下的路。

公子和顾先生站在小石桥上,我走近微微扯了扯公子的衣袖,轻声道:“爷,这儿怎么阴冷阴冷的,您还是回去添件衣裳再来吧。”

公子和声道:“我不冷。”

说着指了指下面,“这就是剑池,藏着剑气的,自然是有些寒气逼人。”

沈姑娘笑着看向我,“姑娘看,这道水池是不是有几分像宝剑,相传吴王阖闾的墓就在这下面。”

我“喔”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