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5章 语言魔术(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莫斯科的浪漫故事(.shg.tw)”

周日,我和玛丽绍尔在一起看着我们的英语课本发愁。

国际关系系,最让我头疼的是英语课,别的系不要求留学生必修的,可是国际关系系却必须有第二外语。

玛丽还和我吐槽她的困难呢。

她那里能理解我的苦衷。

玛丽说上周在课堂上英语老师让她翻译句子,她看明白英语了,可是不知道俄语对应的词是什么,老师还特别不客气地说她英语没看懂。

心怀不满的玛丽气氛地和我说着自己的遭遇。

她还说我跳到研究生班里了,不用在和英语老师打交道了,实在是太幸运了,她必须拿到英语成绩才能毕业。

我其实也愁英语,只不过,我的英语成绩只作为考查课不是考试课,这样要求松一些,我也不能完全不去学。

这时候安德烈从健身房回来了,玛丽问安德烈有没有遇到和她一样的情况。

安德烈说到,如果他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和老师狂飙英语,那老师就再也不敢说他英语不行了。

玛丽没得到安德烈的同情还被教训了一顿,不满意地和我讲,安德烈就是个怪胎,和他说不明白!

安德烈还不想放过玛丽说,罗莎怎么就没有遇到你说的情况,还是你的英语有问题的。

玛丽不承认,她说是俄语不好学!

我说你们俩就别说哪个好学了,对于我没有什么好学的!

上逻辑课我被那文字游戏一样的内涵和外延弄的抓狂,玛丽还说我是逻辑思维没跟上和语言没关系呢。

这次也让玛丽尝尝语言上的苦头吧。

我告诉他们我又把горилла(大猩猩)这个词给拼写错了。

安德烈笑着说这个也能错!

?他说俄语的就是英语的Gorilla音译,意大利语和德语的法语的写法和英语的一个字母都不差,就是发音不一样,也就是俄语把它用俄语字母标注了所以看上去有差别,实际发音也类似。

要说发音还就是法语的和他们差异比俄语的还大一点呢。

玛丽说西班牙语是Gorila发音也很接近。

我说我今天把她写成西班牙语了中间少了个L。

我要是知道英语和法语再也不会犯这样的拼写错误了。

玛丽和安德烈都开始好奇汉语了,他们说,琳娜你们的汉语象在画画,你不会画错吗?安德烈说他能读越南人的文字,可是中国的文字简直就是天书,怎么差别那么大呢。

我想起来了越南的文字用的是法语,安德烈虽然读不懂,可是他能读出来。

所以,我说呀,真正的天才是我。

不信,你们说说汉语试试。

别笑话我不知道Gorilla你们说说汉语的大猩猩试试。

我大声地教他俩说道:

——“大——猩——猩!”

你们重复一遍。

玛丽说道:

——“达——达——谢!”

安德烈说:

——“大——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