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八章 速速骑我(第2页)

一缕微风吹拂而过,托着周拯身影如柳絮般飘飞,落在那匹骏马妖将背后十米处。

悬崖上,李智勇已经将枪口锁定了这妖将的脖颈。

虽然无法对元仙境妖将产生直接杀伤,但如果该妖将暴起发难,李智勇也有把握给周拯争取一两秒的时间。

周拯站在妖将背后,故意清清嗓子,那妖将却只是跪坐在那,并未搭理他。

“道友?”

周拯出声喊了句。

对方依然没有回应。

峡谷口,妖魔尸体堆上。

肖笙歪头看着这一幕,眼底带着几分不耐,立刻就要上去质问,但那个穿着旗袍的半妖女子,跌跌撞撞跑了过来,在下方对肖笙呼喊了几声。

肖笙挠挠头,还是将自己听到的话语,传声转述给了周拯。

周拯额头挂了几个问号,随后依言而行,让嗓音越发低沉、目光尽量深沉,开口道:

“此地坐着的,可是云长兄?”

那壮汉猛地抬头,颤巍巍地站起身来,转身看向周拯,那张轮廓分明的坚毅面庞上,写满了惭愧,对周拯拱手行礼:

“不敢当武圣字号,某不过区区马灵,若有朝一日能成为武圣之坐骑已是平生之幸,如何敢以云长自称!

阁下是?”

周拯宕机了一两秒。

按肖笙刚才的传声……这马妖的夫人说,马妖十几年前得了个影碟机,天天看三国演义和各类古装剧,整匹马都魔怔了。

它最是崇拜关羽关云长,马生理想就是成为赤兔马前辈那样的忠义良驹。

咳,办正事、办正事,还要在这妖将身上套消息。

周拯立刻拱手回道:“在下隆辰小包拯!”

“啊?”

壮汉上下打量了周拯几眼:“阁下皮肤为何如此白皙?”

“与时俱进。”

“额头为何缺了印记?”

“不拘一格。”

周拯对答如流,赶紧切入正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兄台为灵族之将,却斩杀同族护持凡人,想必也是大义所驱,不得已而为之!

“敢问兄台,这是发生了何事?”

“唉。”

这马妖苦笑几声,却并未隐瞒什么,开始讲述前因后果。

妖魔会圈养人类,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圈养人类的目的自是无比残忍,人类的生魂对妖魔来说是大补之物,也可用来炼制各类妖邪法宝。

东北线常年太平,复天盟将绝大部分资源投到了西部、南部、西北部,应对十八路妖王的攻势,东北线这边只是修建了一些‘基地’,连大规模的城镇都没保留。

也因此,东北方向的这群妖魔,占山为王、逍遥快活,平日里也算自在。

为了躲避复天盟仙人的探查,他们开辟出了如蛛网般的地下洞穴,并在地下圈养了数万凡人,让凡人只做三件事——供奉、生存、繁衍。

失去繁衍能力的凡人会被抽取生魂,身体喂养妖兽。

很多邪法修行需要献祭童男童女,也是自这些如牲畜般的凡人之中挑选。

马妖叹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