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
对方低声说着,“回去吧,回到你出发的那一刻,我在这的目的就是帮你回去,去找你在意的人,带着他们离开那个三界,你们可以靠着太极图相助,去其他三界继续生活。”
“那,”
周拯轻声问,“我不就成为外魔了吗?”
“你在意的并不是他们,”
对方道,“你只在意自己的亲与友,又何必伪善着去想救那些不相关的人?”
“伪善虽然听着不好,但总比真恶强一些,不是吗?,
周拯低声喃喃:
“我既然最开始没有拒绝,那现在就已经没了拒绝的余地,我可以去逃避自己的责任,但我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可你做不到。”
“你试过了?”
“我试过了,你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这条路的最后,是你一点点被消磨掉所有的痕迹,成为天地、三界、宇宙、道则之海中,一个微小的涟漪或者起伏,也仅此而已。”
“那我们追求的,”
周拯凝视着对方,“不就是这一点起伏吗?”
对方苦笑道:“我无法说服你。”
“我们的性格中有固执的成分,如果你能说服我,岂不是不会发生这段对话了吗?因果大道贯穿混沌海,反因果大道就是一切的根源,当混沌海在无数个可能性中诞生秩序,秩序拉伸出的因果逆转,就会让混沌海一直去诞生秩序,尽管在自感知的岁月刻度中,这个过程很漫长。
周拯话语一顿,继续问:
“前面有什么?让我多做一些准备,此前在混沌海中漫长岁月的流浪,我已经感觉自己出现了很多变化,道心快翻不起波澜。”
对方沉默了好一会,叹道:“有时候知道真相并不会快乐,我宁肯自己欺瞒我自己一段时日。”
周拯道:“我还是想去做成这件事。”
“老君错了。”
“老君错了?”
“嗯,”
对方眼眶竟然微微泛红,“现在的我,就是以后刚领悟这个道理的你,我刚经历了十二次开天辟地,见证了十二个相似三界的诞生。”
周拯的表情一愣。
对方低声喃喃着:
“我已经快崩溃了,我坚持不住,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老君所推演出的道路,你跟李智勇一起推演出的道路,都是错的,造化玉碟具有唯一性,造化玉碟是这片混沌的产物。
“但秩序世界不是。”
“混沌海每次出现的涟漪,都有可能演化出秩序,造化玉碟决定了一个个三界具有相似性,我不断潜伏在这些三界的天道最底层,去观察、去等待,每次我都以为是咱们的世界,可每次捕捉到的信息都不同。
“前面没有敖莹、没有百花,每个天庭内的构造都不一样,而只有当天庭建立,你才能断定这个不是你要找的世界。
“十二......那不是自感知的岁月,而是从三界开辟到天庭建立,从鸿蒙、远古,上古,数百上千个元会后,才能去断定,那到底是不是我们的世界。
“你做不到的,现在的我已经在崩渍边缘,我只能来阻止你,最后的机会不在这,你无法在分母接近无限的可能性中,去找寻到那唯一的答桉。
“谁都帮不了你。”
“你该回去了。”
周拯说。
对方眼底写满了痛苦,凝视着周拯一阵,随后一声轻叹,身形化作流光,钻入了那口流光溢彩的井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