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翌日,卫湛入宫上朝,之后就宿在了东宫处理事务,原本改为逢七施针的事被耽搁了,宁雪滢担忧他的身子,托公爹捎信入宫,催他十八日的夜晚务必回府一趟。
十一月十八这日,宁雪滢请安回来,独自坐在兰堂中先食用了一碗什锦甜粥。
青橘在旁布菜,将一碗芋头姜撞奶摆在了头前,“大奶奶尝尝新来厨役的手艺。”
闻到姜味,宁雪滢又想起那个惹人生厌的卫九,遂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姜味冲淡了牛乳的香腻很是爽口。
刚食用完甜粥,宁雪滢想换些咸口的小吃,便夹起一块切好的盐水鸭送入口中。
鸭皮肥而不腻,鸭肉嫩爽。
再尝盐水鸭旁的牛肉锅贴,酥脆汁鲜,唇齿留香,令宁雪滢生出小小的惊喜。
“新来的厨役是哪里人?”
问到点子上了,就怕大奶奶发现不了,青橘笑眯眯答道:“宫里致仕的老御厨,专为陛下和娘娘们做金陵特色菜肴的。”
难怪如此地道。
将一盘生煎递到宁雪滢的面前,青橘说出了重点:“是世子特意为大奶奶请来的,就被安置在咱们玉照苑,独有的待遇。”
不提还好,一提宁雪滢都没脸儿食用了。
睨了一眼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宁雪滢夹起生煎,先是咬出一个小口放出热气,随后吸吮起里面的汤汁。
热气腾腾的生煎口味偏甜刚刚好。
吃过一顿极为满足的早膳,宁雪滢按着近日所学,按揉起胃部助消化的穴位,之后带着青橘和秋荷去往城中各大医馆,想要寻几副上等的银针。
在与医术有关的事情上,秋荷是极为挑剔的,在看过一副副价值不菲的银针后,抬头问道:“还有更好的吗?”
掌柜“诶呦”
一声,苦笑道:“这是本店乃至全城私人医馆里最上乘的银针了,再要好一些的,只能去太医院询问了。”
太医院分十一科,刚好有针灸科。
秋荷想,小姐的父亲是大同镇总兵,公爹是国子监祭酒还有爵位在身,婆母为诰命夫人,夫婿执掌詹事府,论起来,本就可以去往太医院求医问诊,但前不久刚惩治了蔡妙菱,不知太医院的人是否会对她家小姐有所偏见。
“小姐,咱们去吗?”
既然能寻到更上乘的银针,宁雪滢没有顾虑蔡妙菱的事,让车夫改道去往太医院。
等抵达太医院,秋荷才知自己想多了,这个时辰,偌大的太医院从药师到太医,忙上忙下,有条不紊,哪有闲工夫非议人?
可不巧的是,负责针灸科的御医近来一直宿在宫里侍君,接待她们的是御医的学徒。
学徒拿出几副银针,“夫人瞧瞧中意哪副,我会记录在册,等薛老回来,再与他禀报。
不过薛老最近精力不够,恐不能及时打磨银针,夫人还需耐心等待。”
听闻陛下因久治不愈砍杀了不少御医,导致太医院人手不足,宁雪滢表示理解,“这些
都是薛御医亲手打磨的?()”
许久没见着师父,学徒不免感叹:是啊,薛老没有家人,每逢休沐就会制作些银针、药罐打发闲暇。
?()_[(()”
宁雪滢点点头,与秋荷一同选好了银针,便离开诊房准备离开。
大堂不见蔡妙菱的身影,不知她今在何处。
宁雪滢没有施以同情,只因蔡妙菱把事情做得太绝,触及了她的底线。
人言可畏,自己没道理遭受不该有的骂名。
回到府上已是日暮四合,宁雪滢先去公婆那里请安,之后回到卧房沐浴更衣。
青橘请示道:“晚膳已备好,大奶奶可要食用?”
“世子派人回来过吗?”
“还没。”
也就是说,卫湛今日会准时回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