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教堂和城堡便是两样权力的具现化。
&ldo;教堂&rdo;这个词在最初的时候,更是直接被标榜为是献给上帝的居所。
世俗权力的拥有者(国王和领主),不可能也不能是教堂的主人。
教士是有资格住在教堂里,以便更好的服侍、聆听上帝教诲的人。
主教则是上帝威名的延伸,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你自己(or你的主人)的房子,凭什么让别人花钱给你建造?
特别是在领主已经提供了免费劳动力的情况下。
是的,虽然大部分领主都不会对当地教堂的建设出资,可是必须出人。
有很多教民都很乐意、自发的去给教堂当义工,免费帮教会建设教堂,但这些教民是哪里的人?是领主土地上的人,不管是干技术活还是体力活,都势必会影响到教民的正常生活和领地内本身的发展建设。
但是领主们为此抱怨过吗?没有!
至少表面上是不敢抱怨的。
这是领主的义务,是领主的责任,是领主义不容辞的分内事。
奥古斯特也不例外,只是他不懂这些,一直全权交由老管家在替他处理此事。
领衔主教正是抓住了这个点,想借机从一无所知的奥古斯特身上再赚一笔横财。
领衔主教坚信只要老管家不在公爵身边,年幼的公爵还是很好骗的。
他所倚仗的正是众所周知的格洛斯特公爵阁下的&ldo;小毛病&rdo;‐‐公爵是个傻子。
好吧,在伦敦见过奥古斯特的贵族们对此大概都不太敢苟同。
但领衔主教可还不够格去伦敦参加国王的婚礼。
伦敦的贵族们能那么快接受&ldo;奥古斯特其实不傻&rdo;这个事实的原因,不是他们之前完全没听过有关于奥古斯特的风言风语,而是奥古斯特常年蜗居在布里斯托尔,对于并不关心&ldo;小地方&rdo;的伦敦贵族们来说的,他们对奥古斯特的傻根本没什么直观的印象,很容易在见到真人后被扭转过来。
但对于布里斯托尔当地的社交圈来说,公爵阁下深居简出的&ldo;养病&rdo;并不能阻止谣言的流传。
大家或多或少的都真正见过小傻瓜公爵,他远没有普通人想象的那么神秘。
虽然奥古斯特最近一年已经恢复了神志,但他宅男的本质还是让他很少出现在大众视野,导致大部分当地贵族对奥古斯特的印象依旧停留在过去。
只有少部分的人改观了,这些人都是老管家替奥古斯特细心筛选过的、可以搞一搞社交的人,他们要么人品好,要么对奥古斯特有用。
很显然的,第一助理主教在老管家看来是两个条件都都够不上的人,并不值得奥古斯特屈尊降贵。
老管家更愿意奥古斯特去接见一些教会里很有潜力、但目前的地位不算高的年轻人。
刚好,奥古斯特也是这么想的,他当时倒是没有老管家想的那么长远,只是觉得反正都是要对他念圣经的,年轻的神职人员至少有颜,好看,中年大叔有什么?大腹便便?油腻秃顶?太辣眼睛了,这会是对身心巨大的折磨。
所以直至今天,在领衔主教的想象里,奥古斯特还是那个他曾经在宴会上远远见过几次的痴傻形象。
哪怕有人说公爵阁下变聪明了,领衔主教对此也是嗤之以鼻的,觉得对方为了抱皇室的大腿对公爵吹的有点过了,已经彻底不要脸和智商了。
卑鄙的人自然不介意从傻子身上骗钱花,并且还会带着高高在上的轻视态度。
恰逢主教外出,大权在握的领衔主教就动起了花花肠子。
其实但凡领衔主教能稍微不那么自以为是一点,去问问教区主教,他就会知道他这样做有多愚蠢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