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 表白(第2页)

在座的女生已经开始满眼冒粉红泡泡。

姜宜慢悠悠拿起酒杯,“我。”

她酒量并不算好,又菜又爱喝,清甜爽冽的小麦香气暂时掩盖了偏高度数的后劲。

一连喝了两杯,她兴致有些高了,话也变多了起来。

“那时候我考上清大,感觉自己干什么都能成,他又长得好看。”

姜宜放下酒杯,玻璃杯底与木质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我又听说他要去美国读大学了,心想要是不表白可能这辈子都吃不上这么好的......”

大家被逗笑了,只有褚期安安静静地看着她,不像其他人一样起哄。

姜宜说得脸热,下意识朝身边的男人看去。

他们位置挨得近,肩靠肩腿挨腿,陈书淮静静看着她,一双漆眸带上几分笑意。

眼前的男人忽然和她记忆里的那个少年重合了。

那是一个热烈躁动的夏日,高中宽阔的操场边有一棵高大的桂树。

碧绿的树叶随枝丫旺盛地朝四周生长,灿烂的阳光从缝隙中穿过,如细碎的金子般落在他的发丝上。

少年安静地站在树下,凝视她。

十八岁的姜宜心跳如擂鼓,薄汗将细碎的发丝黏在颈项,微微瘙痒。

她满眼都是他明亮清澈,略带笑意的眸子,纤长的睫羽和秀挺的鼻尖,脑子里准备的一大串话一瞬间忘得无影无踪。

热浪裹住他们的身体,一路钻到少年人充斥着青春躁动的骨骼里。

姜宜磕磕绊绊地表白完,窘迫地要跑走,却被陈书淮揽入怀中,听他低声问:“我可以亲你吗?”

那是一个柔软梦幻的,属于初恋的吻。

新烤出的羊肉串好了,褚期拿着一大把撒着孜然辣椒粉的滚烫肉串放在桌上,招呼大家:“快趁热吃!”

食物的香气将姜宜思绪勾回。

将近晚上十点,日头才渐渐落下,柔和绚烂的霞光铺在天际线上,将这片老城里红棕色的平顶房屋都染上一丝温暖的色泽。

一餐饭热热闹闹的过去,大家已经相互熟悉,有说有笑。

“明天的义工从早上十点开始,有四个小时是做一些简单的桌椅板凳,提供给新市以及附近边远县城的贫困小学。

工作室会准备午饭,下午四点开始有一堂免费的工艺教学课,可以自由参加。”

临别时,褚期简单说了一下明天的时间安排,又拎了一袋囊递给姜宜,“隔壁巷口的老店做的,很好吃,今晚回去可以当零食尝尝。”

没等姜宜伸手,陈书淮先接过去,替她说:“谢谢。”

褚期目光与他交汇一秒,笑道:“姜宜是我老朋友了,别客气,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

“好,有劳。”

陈书淮淡声应下,拉住姜宜的手离开。

老城巷子里四处都是用素色陶盆栽种的三角梅和爬山虎,枝叶繁茂的藤蔓像碧玉珠串般垂落在泥土砌成的墙壁上。

转过一道巷子,陈书淮忽然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姜宜还没反应过来,迟疑道:“谁?”

“你和褚期。”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