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家上下因为沈宴礼的成绩喜气洋洋的,除了......沈宴礼。
再过几天是A市实验中学100周年校庆,虽然已经转学了,但他还是收到了邀请函,此时沈宴礼正紧紧捏着节目单,嘴角微微扭曲,前不久,晚卿只说为校庆准备了节目,没想到竟然是———《爱乐之城》四手联弹
表演者:高二一班苏晚卿、高二二班温远扬
时间追溯回两个月前...
“同学们,再过两个月就是我们学校100周年校庆了,学校非常重视这次校庆,所以每个班级都要准备两个节目,晚卿,音乐老师认为你的钢琴能力比较出色,建议你和隔壁二班的温远扬同学一起准备一个节目,你觉得可以吗”
苏晚卿迟疑了一瞬,点头同意了。
她重生后正式学钢琴的这两年内,先后考过了3.5.7级,前不久也考下了八级证书,准备一个四手联弹的节目应该没有问题。
在音乐老师的建议下确定了钢琴曲之后,每天下午放学,苏晚卿都和温远扬一同到学校琴房里练习。
日落时分,橘红色的余晖穿透了窗棂,洒落在宁静的琴房中,将钢琴前的女孩笼罩在一片温暖而神秘的光辉之中。
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一头柔软的黑长直散在身后,皮肤白皙,五官立体精致。
温远扬推开门时,有些看呆了,他定了定神,“晚卿,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苏晚卿回头看向眼前的少年,细碎的额发半遮着眉毛,有一双明亮而清澈的眼睛,脸上总是带着温暖和煦的笑容。
“温同学,你来啦,没关系我们现在开始练琴吧”
苏晚卿上辈子和温远扬没有任何接触,这辈子也只听说他是个心里只有学习的学霸,没想到钢琴水平也是一流,经过两个月的练习,两个人已经变得十分默契。
“再过几天就是校庆了,晚卿你紧张吗”
练习结束,温远扬偏头看向身边的女孩。
“紧张嘛,当然会有一点,但是我会努力克服的”
苏晚卿看向窗外,想起上辈子被欺凌被陷害,却总是退缩不敢反抗的自己。
这辈子的她,有家人朋友的爱与陪伴,有这么好的条件,她已经不是从前的苏晚卿了。
沈宴礼升学宴的这天,沈家上下忙成一团,他只静静地坐在窗边,一言不发。
“我说,你想回去就快回去吧,现在出发还能赶上晚上的现场表演哦”
宋知华无语地看着他。
“真的可以吗?”
沈宴礼眼睛猛的亮了起来。
“当然可以,反正这场升学宴有你的成绩和我们在就够了”
“谢谢妈妈!”
沈宴礼背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大步跑了出去。
“什么嘛,明明早就买好票了”
宋知华好笑地看着自己儿子少见的一面,这才像个18岁的少年嘛。
沈宴礼心满意足地坐上了前往A市的飞机,另一边精心打扮来到沈家的顾明珠气得火冒三丈。
“什么?!
沈哥哥不在?他去哪儿了,今天是他的升学宴,他怎么可能不在呢”
今天的顾明珠身穿一件酒红色的礼服,一头黑色大卷发散在身后,妆容完美精致,此时五官有些狰狞。
“不好意思啊顾小姐,今天是宴礼之前的学校100年周年庆,他比较重感情,认为校庆比升学宴重要,现在已经在飞机上了”
宋知华带着官方的微笑解释了一下,就忙着招待其他宾客去了。
只留下顾明珠在原地被风吹得凌乱,她为了今天的宴会,足足准备了五个小时!
!
!
喜欢重生后我抢了假千金的绿茶人设请大家收藏:()重生后我抢了假千金的绿茶人设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