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太幸运,在傲慢街碰上了那三个蠢货。”
罗拉说:“那三个人里,一定有一个是三号。
因为死在傲慢街的玩家某种程度上说,是被三号的话间接影响的,所以应该会跳出击杀喊话。
但那晚没有喊话,就证明借刀杀人的人,同时死了。”
“想坑人却把自己坑死了,真是愚蠢透顶。”
罗拉不屑冷笑,又有些开心道,“至于我逃出来的办法,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暴走的开膛手的厉害根本是人类无法想象的。
他在那晚获得一项非常强悍的能力,短距离瞬移。”
罗拉的眼中残留着后怕:“没人能从他的刀下逃脱,他就像一道影子,在你眨眼的瞬间就会将手术刀捅进你的肚子,那根诡异的木桩会逼开你的嘴,让你连呼喊都不能。
他很快把他们一个个杀掉,我走投无路,就冲进了傲慢街十三号,我一直工作的面包店。”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想的,或许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我一度认为自己死定了。”
“但开膛手没有追进来。”
“我不敢相信自己逃过了一劫,因为之前死去的那三个蠢货也有人试图逃到其他店里,却一样被杀掉了。”
她的眼睛亮起冰冷兴奋的光,“我意识到,这家面包店或许不太一样。
康恩来调查过,而现在杰克又无视了它。
我决定搜查一下整个面包店。
然后,我就在老板的卧室里,发现了这个。”
一条黑色的蕾丝裙被她从桌子上拎起来。
是她刚从布包里掏出来的证据之一。
“我联想到了康恩被追杀的缘由,那块黑色裙子碎片。”
罗拉说,“我猜,那块碎片,或许就是这样一条黑色裙子上的。”
哈里看着那条边角染血的裙子,神色变幻,摇头道:“这不足以成为指认他是杰克的证据。”
“不止这些。”
罗拉淡淡道,“事实上,我产生这个联想时,并没有怀疑老板就是杰克。
但就在我想拿上一条裙子,离开面包店时,老板突然回来了。
他穿着一身严严实实的斗篷,将我堵在了店里——哦,幸好不是他的卧室,不然我可能就没有机会站在这里揭开真相了。”
“他问我为什么出现在面包店里,我拿出我的毛线团,回答他我是来拿落下的东西。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最后,和我说了一声晚安。”
“他的眼神令我毛骨悚然。”
罗拉的语气有些发寒:“我忽然想到一件被所有人忽略的事——根据我得到的消息,色欲街的妓女是很少会离开红灯区,去其它街道做生意的,除了去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而且杰克的案子发生了有一段时间了,他专杀妓女的名声已经传了出来,那些妓女都非常小心警惕,不会独自行动,也不接陌生客人。”
“那么,除了最开始的一个,其他晚上,她们是为什么离开红灯区,独自前往其它街道?”
宁准的神色一动。
罗拉露出笑容:“我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那就是,熟人作案。
或者说,杰克会在某个晚上,穿上黑色的蕾丝裙,扮成男妓,在僻静无人的地方请求被害人陪他去其它街道购买一些东西。”
“这不是独自出门。”
“他们做着同样的生意,并且这位可怜的男妓也同样地这样害怕开膛手杰克,她们不会太忍心让他一个人独自离开街道。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