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云蕊咬重了字音,又重复道:“就是比射箭有用!”
昔日只会低着头往他怀里钻的小雀,有朝一日竟对自己露出獠牙来,楚岚觉得好笑,又觉得她能这样生动活泼一些,不再拘着自己,也是好的。
乔家的家教虽严,但对儿媳还是会网开一面的,她去乔家,可以说全然没有半点风险,实在是合适至极。
“你只须听我的。”
楚岚道。
现在跟她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的,不如不讲。
“我不听!”
这三个字喊出口的同时,连方云蕊自己也吓了一跳,她才发现自己心底原来早就积压了这么多委屈和怒意,喊出来的声音甚至带着一丝哭腔。
所以她又开始觉得自己有些丢人。
分明方才还势均力敌的,她怎么就忍不住想哭了呢?这真是不好,这太丢人了,她应该狠狠反驳楚岚一通才对!
楚岚很轻地叹了口气,他凝望着方云蕊许久,才道:“你便这般确信,自己能安稳富足一生吗?这般确信,自己永远都不会落单,遇上危险吗?”
方云蕊被他说得一滞,不约而同想起了那晚的刘善、当时的楚江......
“乞巧节那晚,从刘善手中救我的人是不是你?”
方云蕊忽问了一句,问得楚岚微顿。
他并未隐瞒,道了声“是”
。
即便是早就猜到了,可听他亲口承认的这一刻,方云蕊心中还是有些五味杂陈。
可今时不同往日,若在从前她确信了这件事,她只会觉得感激感动,只会更加倾慕楚岚。
可现在她却是在想,就这般巧合吗?恰巧是楚岚救了她?恰好楚岚那个晚上回来?难道不是他们母子一家合计好了这个计划,紧急关头,楚岚又于心不忍了吗?
他这样的人会于心不忍吗?他有心吗?
方云蕊真想问他,问楚岚究竟知不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问他这个计划中究竟有没有他的参与。
可是问了又如何?她宁愿相信这些事都是楚岚做的,冤枉他便冤枉了,只有这样,她才能割舍下自己不知所起对他生出那些妄念来。
本不该存在,她马上就要放下了,马上就要放下了。
见她不说话了,楚岚做出了自己的妥协,无奈着口吻道:“今日便如此罢,明日继续。”
方云蕊没再说话,心里只想着,明儿她才不会傻到出来等着呢,她和楚玥待在一起,她才不信楚岚还能进书院来抓她出去。
等等,眼下就有一个能直截了当拒了他的正当理由。
“明日我有约了。”
方云蕊道。
楚岚低头看她一眼。
他还什么都没问呢,就听方云蕊自顾着道:“乔宁,自然是要再见见的。”
说罢,她就先一步朝马车那边走了,青墨连忙奔了过来,用袖子把方云蕊扔在地上那把轻便小巧的弓擦了擦,啊呀,这可是公子亲手做的弓啊。
写出锦绣文章的一双手亲做出来的弓,便是拿去卖,也有不少人愿意要呢。
青墨紧紧捂着,暗暗抱了一丝侥幸公子能忘记这把弓。
谁知他还没抱热呢,就听楚岚道:“擦干净,放好了。”
“......是。”
青墨很是遗憾地看了弓一眼。
等坐上了马车,两人依旧是无话的,方云蕊一直以为这一路势必会同方才来时一样,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
谁知快到书院的时候,楚岚突然问她:“乔家那门亲事,你当真很满意吗?”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