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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总坐下,脱下靴子,露出一双溃烂的脚。
十只脚趾,八个叉,五个脱皮,一个溃烂发脓,确实也比较严重了。
“去,架个锅,抓半斤柳叶,煮沸了叫我。”
随手吩咐这位把总的亲兵,朱谊汐毫不客气。
把总是正七品武官,约莫指挥四百来号人,其上是千总。
如果在卫所,就是副千户了。
“快去啊!”
把总连忙呵斥道,然后陪着笑脸说道:“大夫,额姓张,张增寿,您可以叫我增寿。”
“我还是叫你张把总吧!”
朱谊汐随口道。
“行,随您便。”
张增寿笑着,眼巴巴的看着另一边逐渐煮沸的热水。
“好了!”
朱谊汐瞅着差不多,这才让人端过来。
冒着热气的水盆中,满是柳叶。
“您把脚放上面,让热气蒸一会儿。”
“好咧!”
张增寿咧着脸笑道,好似个憨驴,让朱谊汐想起来某位大导演。
泡了半刻钟,水凉了,朱谊汐才道:“再下水泡足三刻钟,早晚各一次,约莫着七八天就好了。”
“诶?”
泡了一会儿,张增寿大奇:“这竟然不怎么痒了,嘿,多谢大夫,您本事真大,城里的一群庸医,我迟早宰了他们。”
“对了,以后脚痒就别挠,越挠越烂。”
对于这些丘八,朱谊汐忍耐度很高,毕竟人家挎着刀,就算是偿命也不值得。
但在张增寿看来,这位年轻的大夫,不仅医术高明,而且说话清楚,不引经据典,态度不卑不亢,比那些老头子好多了。
钱花的值,太值了。
正待他再说几句,忽然,总兵的亲兵走来,板着脸说道:“总兵让大夫过去。”
“好!”
朱谊汐点头,让大头跟着。
走了几百步,来到中军营帐。
羊毛毯铺地,虎皮椅子,金银珠宝挂满,外加两口火炉,可谓是暖和又奢华。
白广恩乃是流匪出身,但却因为镇压流匪,而一直升官发财,官至总兵,甚至因为其彪悍的性格,受到孙传庭的重用。
当然,在松锦之战,其子被俘,写信让他归降都被拒绝,忠心得到保障,自然就被信任。
“你就是朱谊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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