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六回 惊见古宫来恶客(第3页)

赵廷禄道:“达赖活佛对你言听计从,我要你在佛前立誓,保证能够用他的名义出兵,讨伐白教!”

弄赞法师气得发抖,喝道:“你,你杀了我吧!”

赵廷禄冷笑道:“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我要你这位高僧历尽惨于地狱的酷刑……”

卫托平忽地喝道:“滚下来!”

嗤嗤两声,两枚透骨钉破窗而出。

叶谷浑和刘挺之二人如箭离弦,跟着也从窗口跳了出去。

赵廷禄吃了一惊,恐吓的话说了一半登时窒住。

只道弄赞法师早有准备,在外面埋伏有人,刚才听到的不是风声。

心里想道:“这事只能私下威胁弄赞法师,可不能张扬出去。

否则坏了朝廷的大事固不用说,今晚我要生出布达拉宫恐怕也难。”

要知布达拉宫喇嘛数万,赵廷禄虽然是武官出身,但擅长的只是冲锋陷阵的弓马本领,不比卫托平等人有高来高去的轻身功夫。

过了一会,叶、刘二人回来说道:“外面不见有人。

卫兄,你是听错了吧?”

卫托平道:“我刚才听到的可不像是风声。”

他是从小就使暗器功夫的,听觉比常人敏锐得多,第一次听到这种从屋顶掠过之时,刚好有一阵风吹过,他还可以疑心是风吹树叶的声音,但这次却是一点风也没有。

赵廷禄道:“做事谨慎一些,你们两人到外面把风。

好在大法师已经下了命令,任何人不许进来的。

要是你们发现有人上楼,你们可以假传法师的旨意,把他杀了。”

说罢,冷眼偷觑弄赞法师的脸色,察看真假。

弄赞法师由于料想不到赵廷禄以大官的身份,竟敢对自己使用这种狠毒卑鄙的手段,他的确是曾吩咐过执事喇嘛,不许任何人上他这座楼的。

如今落在对方手中,当真是悲愤莫名。

赵廷禄冷笑道:“大法师,干脆一些,发誓吧!”

弄赞法师一言不发,站了起来,缓缓走进那尊菩萨,突然一头撞去!

原来他是心里在想:“与其将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此刻就死在护教大神脚下,求菩萨渡上西天!”

赵廷禄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站得和弄赞法师距离最近,连忙上前将他拉住。

不料就在这一瞬间,“奇迹”

突然出现。

那铜铸的佛像忽地向赵廷禄扑下来,却有一只手伸出来,把弄赞法师拉到屏风后面。

赵廷禄只道是菩萨显灵,吓得魂不附体。

说时迟,那时快,孟华已是一跃而出。

赵廷禄身手也颇矫捷,只听得“嗤”

的一声,肩衣给孟华撕破一块,却是未能将他抓住。

说时迟,那时快,卫托平已是一掌劈下,孟华喝道:“来得好!”

刷的一剑,直指他掌心的“劳宫穴”

“劳宫穴”

倘被戳穿,卫托平苦练十年的功夫就要付之流水。

卫托平也真不愧是大内第一高手,百忙中急急一个“大弯腰,斜插柳”

,硬生生的把腰躯一拗,避招进招,飞脚来踢孟华手中的宝剑。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