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局
打得轻松,枭谷这边在第二局就换上了大名单中的替补一年级二传赤苇京治。
虽然是一年级,但他与木兔的配合也相当不错,多次精彩的进攻后顺利拿到第二局的胜利。
枭谷2:0拿下第一轮比赛,顺利晋级。
“呼——”
场中的木兔长舒一口气,随后高高举起双手:“hey~hey~hey~”
走过路过的队友分别和木兔击掌,而这位王牌大人甚至跑到教练面前向对方伸出了手。
暗路建行教练呵呵一笑,也伸手和木兔击了个掌。
这就是全国级别的攻手吗……
黑子的嘴角带着一丝弧度。
他很喜欢这样的排球,哪怕王牌再强,他也不是孤军奋战。
每一个队友都在奋力拼搏,为王牌创造最好的进攻条件。
大家一起的胜利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胜利,这就是他真正想要的一切。
“枭谷真的好强啊。”
这一次,黑子的评价从木兔很强变成了枭谷很强。
枭谷这边半区的其他比赛也相继结束,第二轮的对手是神奈川县的第一代表队,立海工大附属海常高校。
看着赛程表,黑尾看向旁边的研磨:“有点耳熟,不过之前没怎么见过,研磨有印象吗?”
研磨思索了一下,最终从脑袋里面扣出了这个隐藏剧情点:“他们国中部前几年连着拿过全中网球的两届冠军吧,高中部篮球也挺强的。”
音驹在的世田谷区离神奈川不是特别远,所以他们对立海工大印象还挺深。
毕竟这几年国中那边除了帝光的三连冠以外,就数立海三连冠卫冕失败最可惜。
“好像是,不过他们排球部存在感莫名有些低啊。”
翻着选手名册的夜久找到了立海工大的信息。
神奈川县那边体育强校同样不少,而立海工大其实也算是神奈川本地强豪中的强豪了,排球项目也基本每年都能进全国大赛。
只不过他们的排球从来没拿过太高的名次,和他们常年全国前四的网球以及全国八强的篮球差距很大。
啃着三明治的黑子沉默了一下,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好像就是这个学校要保送黄濑凉太来着?
下午的第二轮三十二进十六的比赛很快就正式开始了。
出乎黑子预料的,立海工大的排球与这所学校篮球的风格完全不同。
黑子印象中的海常篮球打得很激进,进攻节奏方面把控很好,如果进入那种快节奏,很容易就会被带跑。
而此时场中拿到先手发球权的海常并未选择追求一个开门红,反而派上了一个打飘球的副攻进行首先发球。
对方的飘球水平一般,而且不像是跳飘球那般球路飘忽不定,小见春树接起来还算顺手。
前排的正选二传拿到球后果断抬手托球,给向在二号位的木兔光太郎。
木兔起跳准备扣球,海常的三人在他正前方起跳拦网组成了一个人墙,
手整个下压,意图直接封死他的扣球。
木兔的视线瞬间扫过三人的手指,并未发现可以让他借手的机会。
对方后排刚刚发球的主攻手已经移动到他的左侧,准备接斜线球。
最终木兔只能选择轻轻将这一球吊了过去。
早就有所准备的海常二传往前一扑,将这一球挑了起来。
前排的副攻就位进行二传托球,后排进攻拿下了本场比赛的第一分。
“不要在意!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