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教他内功的人,必定是个绝世高手!
梁挽依旧语气温文:“我答应过师父他老人家不对任何人说出他的身份,所以实在无法答应,抱歉了。”
我仿佛也有些抱歉:“那我就只能对你用刑了。”
梁挽不太信:“你真的要对我用刑?”
“用一用刑,我的气儿消了,你的命儿也没了,对彼此都好。”
梁挽仰视着我,明明锁骨在慢慢淌血,体内毒在蔓延,身处如此劣势,他竟然还以区区俘虏之身,冲着我这个胜利者,颇为清冷狂傲地笑了一笑。
“聂小棠,你倒说说,你想对我用什么刑啊?”
配上这句意气纵横的话,他这一笑的美被衬托到极致,这种美,可叫今人理解韩子高为何为男皇后,叫古人明白慕容冲为何独得圣宠优渥,再配上他这星光熠熠的眼,在昏暗黑沉之下亦可以一笑之美,一人之亮,照彻这洞天明地。
看得我都一愣。
他这个样子,在优势时是绝对看不到的,那时他要多温柔有多温柔,要多谦卑有多谦卑,润得像一脉握不住的潺潺泉水。
只有劣势至此,生死一刻,方能完全褪去温驯的遮盖,露出惊涛怒浪一般的轻狂之色。
我当即笑了笑:“你这么聪明,怎不猜猜我想对你用什么刑?”
梁挽笑道:“猜不出,也没必要。”
还是这样轻慢和自信啊。
我看了看他,我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要看他生气。
或者看他恐惧。
反正情绪得激动起来,这样他才能气血交聚,脉管膨胀,内气流走。
只有让他达到这种身体状态,我才能顺利地去做成一件很重要也很致命的事。
打定主意后,我忽把他破落的上衣掀开一点,露出那雪白紧致的胸膛。
……哇。
我不得不承认,这两片胸肌,可能是我人生中看过的最完美的两片。
首先它几乎没有毛,这就已经打败了大多数的毛毛动物,一些男人的胸与其说是胸,不如说是毛毛的生长地,看多了让我心情烦躁,而且这个部位的角度很好,肤色很棒,无论怎么看,那都是宽阔白皙,秀气匀称、肌群硕大。
若月光照落,月色仿佛也能化作一只白兔,从这两道柔腻的小坡上滑过去、滚下来、翻上去。
这世上最美的死法,大概就是横冲直撞过去,然后让整个身躯都坠死在这一道深深的沟壑里。
可惜了,我不是男同。
我只是比较会欣赏美、发现美、比喻美、形容美,我只恋美,而不恋任何一种单一的性别,我觉得这样才比较正常嘛。
梁挽见我这般打量,有些疑惑地看了看我,而我站在他旁边,一言不发地把自己的裤腿卷了起来,翻到膝盖处绑牢,露出我这两只光洁修长的小腿。
梁挽更加疑惑地看着我的动作。
然后忽然停止了疑惑。
因为我把一只脚,轻轻地放在了他的胸口。
梁挽愣愣地看着我,口唇微微动了动。
我却轻一发力,便立刻感觉到胸膛在五根脚趾之下瞬间鼓起,并努力向上挺着,去承受那足尖的重量。
我马上笑道:“听说……你很不喜欢被人踩啊?”
梁挽皱了皱眉,却只是冷淡一笑。
我又面无表情地加了几分力,冷漠地压下了小腿,五根脚趾越发努力地擦着那两块雪白胸肌,梁挽的面色渐渐难看了一点。
看着他的表情,我只觉得有一股难以言说的愉意,从这五根犯罪的脚趾一路传递上来,一下子就惠及了四肢百骸,之前被梁挽像暗娼小倌一样紧缚和戴口球的屈辱,好像就被抵消和瓦解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