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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文又写西门庆“生来秉性刚强,做事机深诡谲”
。
词话本中,称其“调占良人妇女,娶到家中,稍不中意,就令媒人卖了,一个月倒在媒人家去二十余遍”
。
这段几近漫画式的丑化描写,绣像本全然没有。
综观《水浒传》、词话本和绣像本,我们一来看到西门庆的相貌、本事在《金瓶梅》中得到了更加具体实在的描写,二来也看到绣像本的描写比词话本中那个比较常见的、比较漫画化的浪荡子形象更加复杂和全面。
至于金莲,很多评论者注意到《金瓶梅》改写了《水浒传》中她的出身来历。
《水浒传》写她是大户人家使女,“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诉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贴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自从武大娶得这个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辱恼。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她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却说那潘金莲过门之后,那武大是个懦弱本分的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
’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
这段描写,徐朔方认为“《水浒》写得极差,亏得在《金瓶梅》中得到补救”
,因为这个拒绝屈从于大户的贞烈姑娘形象和后文不吻合。
[3]《金瓶梅》改为金莲先被母亲卖在王招宣府,十五岁时,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六旬以上的张大户,大户于金莲十八岁时收用了她,遭家主婆嫉妒,于是大户把金莲嫁给武大,“这武大自从娶了金莲,大户甚是看顾他,若武大没本钱做炊饼,大户私与他银两”
。
大户仍然与金莲私通,“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
(此段绣像本与词话本大同小异,加点字是绣像本多出来的)。
这段改写十分重要:一,大户变得有名有姓,与后来张二官的出现遥遥呼应;二,张大户死于“阴寒病症”
,隐隐指向与金莲的偷情,但是实在是自找的也;三,武大明知大户与金莲私通而不敢声言,绣像本“原是他的行货”
六字是神来之笔,否则武大何以不敢声言大户,却定要去捉西门庆、金莲的奸乎;四,当然武大还受了许多张大户的物质恩惠(不要房租的房子,白娶的老婆,卖炊饼的本钱),所以也是不敢声言的原因之一。
物质恩惠能够买到妻子的身体,武大品格比《水浒传》降低了不少,同时更加突出了和下文韩道国的对应。
关于浮浪子弟来找麻烦一节,《金瓶梅》的描写详细得多。
先说词话本:
妇人在家别无事干,一日三餐吃了饭,打扮光鲜,只在门前帘儿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双睛传意。
左右街坊有几个奸诈浮浪子弟,睃见了武大这个老婆,打扮油样,沾风惹草,被这干人在街上撒谜语,往来嘲戏,唱叫:这一块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口里!
人人自知武大是个懦弱之人,却不知他娶得这个婆娘在屋里,风流伶俐,诸般都好,为头的一件,好偷汉子。
有诗为证:
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
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
这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儿,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露出来,勾引得这伙人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扠儿难,口里油似滑言语,无般不说出来。
因此武大在紫石街住不牢,又要往别处搬移,与老婆商议。
妇人道:“贼混沌,不晓事的,你赁人家房住,浅房浅屋,可知有小人啰唣。
不如凑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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