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斯悦:好,知道了。
]
斯悦将手机收回口袋中,外头敲了一声钟,沉闷悠远,回音由近及远,一共敲了三声。
白简穿过人群朝斯悦走来。
斯悦站直身体。
白简将手中的白玫瑰递给斯悦一枝,尾指的指腹不经意轻轻刮了斯悦的手掌一下,“等会和我一起。”
斯悦看向白简,手里的花茎是剃掉了刺的,并不扎手,花瓣白皙厚重,他主动伸手牵住白简,“这样一起?”
白简笑了笑,由握手的姿势变成了十指相扣,“这样。”
这是白简先生第一次携伴侣出席正式场合,虽然是葬礼,可这是白一媞女士的葬礼,不是其他人的。
起初,白简先生高调公开时,以为他们是联姻的居多,可当转念想到斯悦的身份时,觉得联姻似乎不太可能。
如果是联姻,是谎言,那白简先生肯定会在之后频繁携带伴侣出入各种正式与非正式场合,可是出乎所料的,听说白简先生的伴侣只是每日上下学,也并未频繁地露脸。
所以这才是斯悦第一次以白简的伴侣露面。
在这之前,他们以为斯悦定是那表面桀骜背地里功夫了得的妖童祸水,但是近今日所见,又再次出乎他们的预料。
斯悦的仪态和教养都好得没话说,对白简先生也不显得谄媚和过分讨好,而对其他上前问好的人,他的应付也恰到好处。
白简在台上致辞。
他微微弯腰才能对上跟前固定了高度的话筒,他的嗓音沉稳温和,语速不疾不徐,平静地诉说了白一媞女士的平生,她生前最为欢喜的事情,包括她在遗言中对每一位好友亲朋的美好祝愿。
背后的黑白照片用的是她年轻时候的照片,黑色的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精致的发髻,白色的蕾丝立领衬衫,笑容温婉动人。
“白一媞女士的去世是江流归海,小水归乡,我们祝她,一路走好。”
院子外的钟声缓慢沉重地敲了三声。
斯悦低下头。
这是他头一次直面身边人的死亡,人鱼和人类的葬礼也没什么不同,他们的好友亲朋也会失声痛哭,也会仪态尽失。
他心里闷得有些难受,他和白一媞算不上熟识,他在想,如果死的人白简,他肯定哭得比白笙还惨。
可这假设还没冒完头,就被斯悦摁死在萌芽中。
早死的只会是他自己,哪怕他活到八十岁,一,两,一千岁,他都活不过白简。
意识到这一点,斯悦忽然就不知道自己算是幸运还是不幸了。
但当下最重要,谁去管未来会怎样呢?
-
宾客逐渐离去,白鹭哭昏过去了,闹尾巴疼,两只爪子把尾巴都抓出了血,白原野和白简说了一声之后,抱着人先一步回了家。
白简上楼去处理白一媞的遗产,斯悦以为会需要很长时间,因为白二叔白三叔那两个显然不是那么好应付的,但没想到,白简只上去了十分钟不到就下来了,后头跟着灰头土脸的白二叔白三叔。
“”
“他们看起来,不太高兴。”
斯悦看见白二叔对自己露出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微笑,估计是迫于白简的压力,白二叔迫不得已对他也恭恭敬敬。
白简揽着斯悦的肩膀往外走,在他耳边低声道:“遗产没有按他们想象中划分,不高兴是自然。”
斯悦双手揣在衣服口袋里,“那你怎么这么快下来?遗产十分钟就划分完了?”
“在家里时我就已经决定如何处理了,”
白简轻笑一声,“今天只是公布结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