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chapter 70(第1页)

电梯里有监控,斯悦不方便将自己的爪子拿出来。

刚刚在周阳阳说起江识意的时候他便感觉到了左手臂的体温骤然变低,五指因为缓缓变得僵硬而无法蜷缩伸直,他把垂在身侧的手缓慢地塞到裤子口袋里。

怕引起周阳阳他们的注意,斯悦也没低头去看自己现在的手是什么样子。

从电梯直达停车场,蒋云的车就停在门口。

一上车,斯悦就把手从兜里拿了出来,他把变得白花花的爪子递给白简看,“这什么玩意儿啊这,这这这”

这可比长几片鱼鳞给斯悦的震撼要大多了。

跟成年人鱼的蹼爪不完全相同,要小了两倍,也就只比人类手掌要大一点儿,五指雪白,指间的蹼还没完全发育好,手背上是排列紧密的雪白鳞片。

蒋云从后视镜看见了斯悦的蹼爪,眼底闪过一抹诧色,斯悦他是白色的人鱼?

白简将斯悦的爪子放在了自己膝盖上,斯悦爪子挠了挠,指尖很轻易地就将西装裤抓了一个洞。

“”

“我去,牛逼!”

斯悦把爪子举起来,“让我拍个照。”

白简:“”

蒋云:“”

他的手掌是一种近乎透明的白色,能看见里头透明的骨骼,覆盖在掌心的那一层如玻璃般剔透毫无杂质。

“初生人鱼都是这样,在情绪不稳定的时候会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所以人鱼的启蒙年龄要比人类的晚,”

白简缓缓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别提了。

一提起这个斯悦感觉自己的头都要变成了鱼头。

“江识意也来了酒会,咬了周阳阳一口,”

斯悦看着爪子慢慢变了回去,无名指上的戒指居然还在,“正经来说,是吃了周阳阳一口。”

听到这里,白简的表情只是变得意味深长,而蒋云开车始终四平八稳,不为任何令人震惊的消息表现出慌乱,这是身为白简特助最基本的要求。

“你看见他了?”

白简轻声问,伸手帮斯悦理了理衣领。

“没有,”

斯悦摇头,“但是周阳阳肩膀被咬掉了一块肉。”

“白简,江识意他这种情况,算是人鱼?”

斯悦心里有不太好的猜测,他自己也处于转换的过程当中,但从来没想过要咬人。

蒋云代白简回答,“算异生物。”

“什么是异生物?”

“不是人鱼,也不是人类,”

蒋云冷静地回答斯悦,“使用实验手段制造出的具有自己思想的生物,统称为异生物。”

斯悦虽然现在看江识意哪哪儿都不顺眼,但听见蒋云用“异生物”

形容对方,他心里还是产生了一点儿微妙的感觉。

“江识意和我一起长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