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 治愈(第1页)

还不到下衙时间,李诺就从县衙走了出来。

每天的案子是越来越少了,今天所有的案子都判完了,寿命才增加了两天,还不如那群官二代的零头。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才过了一天,李诺已经开始有些想念他们了。

吴管家坐在马车上,待李诺上去后,问道:“少爷,回家吗?”

李诺摇了摇头,说道:“不回,去宋家。”

回去也是他一个人,太无聊了,还不如在宋家,不仅距离县衙近,还有慕儿解闷,当然,最重要的是,在宋家,晚上可以和娘子睡。

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差点被贴身丫鬟在睡梦中刺杀了,这让李诺对家里除娘子和吴管家之外的所有人都不放心。

有娘子在身边,他睡得安稳。

李诺回到宋家时,看到宋慕儿在跟着宋佳人练功,一双小拳头挥舞的虎虎生风,每一拳轰出,空气中都伴随着沉闷的声响,李诺毫不怀疑她一拳能打断他的骨头。

吴管家说过,宋慕儿和宋凝儿姐妹的武道天赋都很不错,但似乎只有宋慕儿走上了武道之路。

武道一途,没有捷径,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修行起来,要比百家之道更加辛苦,需要强大的毅力,以及长久的坚持,方能有所成就。

这种苦,大部分娇生惯养的权贵子弟是不愿意吃的。

长安具有不错的武道天赋,但却不修武道的,大有人在。

他们根本不需要自己去辛苦修行,便有数不尽的武道强者愿意贴上来,卑躬屈膝,鞍前马后。

虽说李诺自己也是这些权贵中的一员,但他属于先天条件不足,和这些放任天赋荒废的家伙不同,李诺对他们只有羡慕。

有人天生拥有却不珍惜的,或许是别人梦寐以求的。

羡慕的看了会宋慕儿练功,李诺回房拿了本书,在院内的亭中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宋慕儿蹦蹦跳跳的跑过来,高兴的问道:“李诺哥哥,你以后就住在我们家了吗?”

宋佳人的目光,也有意无意的望了过来。

李诺看向她,解释道:“这里距离县衙近一些,也不用你和慕儿每天跑,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宋佳人并未说什么,她知道他每天都要去县衙,也未曾多想,她每天带着慕儿往返宋家和李家,是有些麻烦,他住在宋家,所有人都方便。

在宋家吃过晚饭后,宋慕儿又拿来一道算学题问李诺。

李诺扫了一眼题目,并没有像以前一样,直接给她讲解。

这依旧是一道与战场有关的题目,面对敌国的忽然入侵,一队大夏的骑兵,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某座城池支援。

两地之间,本来走直线是最快的,但军营和城池之间是一片荒漠,走直线的话,骑兵的速度会大为降低,若是绕路走驿道,虽然速度更快,但走的路程也更远。

现在需要求出一条最优路线,使得骑兵到达城池所用的时间最短。

这道题目,与“将军饮马”

问题类似,都是求最值的问题,但解法却全然不同,难度也上了一个台阶。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