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 熟悉的名字(第1页)

许久,李诺才从震惊中回过神。

为了确定这是不是常见现象,他将此册向前翻到头,向后翻到尾,查看了每一年的科举状元。

然后他就发现,不是他大惊小怪。

自大夏立国,创立科举,数百年来,除了李玄靖之外,还没有一个人能在一届科举中,同时成为六科状元,真正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以往最厉害的状元,也不过是三科头名而已。

就这已经青史留名了,这册子上还特别记载,那位大人最高做到当朝宰相,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这一刻,他有点理解宋真姑姑看他的那种眼神了。

一人独占六科状元。

长得还那么帅。

哪个女子能抵得住这样的魅力?大夏至圣十四年,无疑是属于李玄靖的一年。

李诺呆呆的看着这一页,愣了好一会儿,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想要干嘛。

宋哲对于他的表现并不意外,那一届科举,虽然也涌现出了许多惊才绝艳的人物,但在李玄靖面前,都如同星光比之皓月,被他的光芒彻底掩盖。

许久之后,李诺逐渐缓过来,扫了一眼剩下的名字,居然在里面找到了几个熟人。

这一届科举,自己的岳父大人,排在第三,长安县令裴哲排在第四十二,刚好是进士最后一位……想不到,他们三位,竟然是同一年的进士。

李诺不知道是自己的岳父大人爬的太慢,还是裴县令升的太快。

科举第三,刚入官场,就会被授予从六品的官职,过了快二十年,他才升到正五品,只提升了三级。

裴县令是科举最后一名,一开始只可能是九品的小官,但在和岳父大人同样的时间里,却连升八级,暂且不说权力大小,至少官职做到了和他平级,可谓是屌丝逆袭的典范……这一届科举名单中,李诺还看到了一個让他意外的名字。

王铎。

考功郎中王铎,他在这一届科举中,排在进士第五位,名次也是极为靠前。

李诺没想到,那位教子无方,纵容手下官员收受贿赂的王大人,竟然也有过如此的辉煌。

李诺有点难以相信,以为只是同名同姓,问道:“这个王铎,是考功郎中王铎吗?”

宋哲点了点头,语气中有些感慨,缓缓说道:“是他,当年的王铎,在清风书院也算是一号人物,还是书院学子时,便率领同门,大闹长安县衙,怒骂长安县令草菅人命,硬生生逼得朝廷罢免了当时的长安县令,风头一时无二,只是没想到,二十年后,他居然也沦落到捐出全部家产,辞官归田的地步……”

李诺一愣:“啊,他辞官了?”

宋哲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大理寺卿府的人,到王家让他交出触犯律法的儿子,他一个五品郎中敢不辞官,不辞官等死吗?”

李诺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

原来那天交出儿子之后,考功郎中王铎就捐出全部家产,辞官回家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