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女神异闻录X(.shg.tw)”
!
太之初一的这记【栽倒痛击】,可谓是陶阳含怒而发。
气势如虹的拳头甚至打出了破风之声,又带着凌厉的气势,碰撞之后伴随一声令人心悸的爆音,直接打得阴影怪物脸上的面具粉碎,脸都快被打成了扁平的形状。
后续的冲击力甚至差点将阴影怪物的脖子扯断,其庞大的身躯也直接仰面而倒,在地面滑行了数米之后才停下来。
看着这一拳之威,不远处的黑衣人吹了声口哨,似乎对陶阳这短短一个星期的成长感到有些意外。
而阴影怪物支起上身、眯着青肿的眼睛抬起头,歪斜的五官血如泉涌,说话也有些漏风:『太、太过分了……我妈妈都没有这样打过我……』
说着说着,它竟然像是小孩一样“呜呜”
地抽泣起来。
然而这样根本激不起陶阳的同情之心,在他眼里反而显得更欠揍了:“哈?你以为这一拳就能算完了吗?告诉你……还不够!”
试想原本他们三个人占据着人数和属性上的优势,也没有急于冒进、而是稳扎稳打;哪怕他们也能猜到阴影怪物多半还有后手,都已经足够提防了,却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声波攻击这种防不胜防的招数。
不,或者说他们本应该想到的才对,毕竟阴影怪物对应现实中的偶像柴泽都世,是一个唱歌不出众的歌手。
然而阴影怪物唱出来的歌,不仅难听至极、足以造成精神污染,还让他们三个吃了这么大的苦头,差点就要给整成团灭了。
所以陶阳觉得,光揍一拳,还不够!
『混蛋、混蛋!
别以为做出这种事,我会轻易饶过你!
』阴影怪物哭哭啼啼的,嘴里却依旧恶声恶气地说着狠话,竟是张嘴还要继续引吭高歌。
不过同样的招式,陶阳可绝不会再中第二次了!
“唱尼玛呢!”
陶阳直接一句国骂,太之初一闪电般快速的拳头就跟榔锤似地直接敲在阴影怪物的嘴巴上,硬是打碎了它满口牙。
而之后的陶阳仍不罢休:趁你病、要你命!
随即便见太之初一双手抱起标准的拳击架势,然后双臂交替着迅猛出拳!
牵动全身而发的拳锋,每一记都透着可怕的力道,对阴影怪物施以疾风骤雨般的密集打击!
“欧啦欧啦欧啦欧啦——!”
阴影怪物被狠揍得都快从地上飘起来了,它在挨了近百拳后才勉强反应过来,急忙全身猛退,好不容易退离了太之初一的打击范围、连一口气都还来不及喘上,紧接着的静御前、祝融、忒弥斯的疾风、火炎、咒怨三属性的联合攻击就已然杀到。
又是几声轰隆作响,阴影怪物终于在剧烈的火光与爆炸当中不敌倒下。
当爆炸产生的浓烟逐渐散去,便只剩下恢复了原形的柴泽都世的阴影跪倒在地。
就在这时,黑衣人眼中的杀意一闪,当即指挥忒弥斯举剑朝着柴泽都世的阴影直刺而去!
而早有预料的陶阳同样反应不慢,让太之初一甩手就是一记念动波挡开了长剑,之后又冲到忒弥斯身前将对方狠狠踢开。
虽然这场冲突来得突然,但甄矜祈和别府千寻也不会看着陶阳孤军奋战,随即也让静御前和祝融跟着上前、一左一右地站在了太之初一的两边,对着忒弥斯警戒起来。
黑衣人不是鲁莽之辈,他见着突下杀手不成,也不强求,面对三名人格面具使的敌意,更不再轻举妄动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