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老爷子。
“林莫方,老子都说了,那些东西权当是嫁妆了,你就承认了吧。”
苏老爷子说道:“我又没打算要回来。”
没打算要回来?
不要回来,你大老远的从苏家跑来?
“苏老爷子,我做过的,我肯定承认,我没做过的,我怎么可以认?”
林莫方摇头说道:“我承认,苏紫凝最近回过苏家两次,第一次,我正在秦省大学内参加全校争霸赛,所有师生都可以证明。
第二次,我在秦省狩猎场内,也是今天才出来,赵悠然他们也都可以作证。
你说我潜入苏家……难道我还会分身不成?”
“真不是你?”
苏老爷子有些不确定了。
“当然。”
林莫方耸了耸肩,一脸傲娇的说道:“还是那句话,作为一个全身都是神兵的男人,岂会在乎你那点破铜烂铁?”
“就算不是你,也和你脱不开关系,紫凝那丫头必然参与到了其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虽然老子没什么证据,但我直觉告诉我,我的猜测是正确的,不然,天下间哪有那么多巧合?”
苏老爷子脸色一正,无比严肃的看着林莫方,“我不管那些东西现在在什么地方,我也不会继续追究,但你小子要是敢辜负了我家紫凝,老子绝对饶不了你。”
圣地九姓之一的苏家,可不是那么好混进去的,要是没人接应,纵然可以隐匿气息,瞒过所有人,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苏老爷子无比坚信,苏家被盗之事,必然是自家人所为,是监守自盗,而被盗的时间点,偏偏就是苏紫凝回家的两次。
苏紫凝的嫌疑是最大的,可以说是没跑了。
至于苏紫凝是如何做到的,苏老爷子想不通,想不明白,不过他肯定,与之林莫方脱不开关系。
这小子的手段太多了。
同样,苏老爷子对苏紫凝和林莫方的事,也有些担心。
毕竟,苏紫凝无法修炼,是没办法和沈梦,马如艳相比的,更重要的是,林莫方这货的名声不太好啊……要是干出什么始乱终弃的事情,怕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苏老爷子,承诺什么的,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想告诉你,苏紫凝是我林莫方的女人。”
林莫方一脸正色。
“好。”
苏老爷子也不再多说。
有林莫方这句话就够了,比什么承诺都更加有用。
“爷爷……”
林莫方的目光落在了林老爷子的身上,“王副校长说的不错,让我进入天门,利大于弊。
有我在就无需将重伤封印的异兽带回来,随时都可以降服,增加我们的战力,还节省时间。”
“带你去可以,不过,前提是,你们老校长愿意随行,并承诺全程以保护你为主要任务,否则免谈。”
林老爷子沉声道。
“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京城。”
王副校长指着林老爷子手腕上的玉镯兽环,一脸自信的说道:“只要你将4级天人境异兽放出来,再告知他,林莫方可以降服异兽为我们所用,就我大哥那秉性,必然会就范。”
“嗯,老校长肯定忍不住。”
张院长也点头。
“那好。”
林老爷子深吸一口气,对着林莫方说道:“莫方,我们都受了点伤,需要疗伤,同样,还要给这头4级异兽疗伤,如果那个不要脸的东西答应了,我们三天后来找你,带你入天门。”
简介完本西幻老书老作者新书保障偏重故事剧情,单元故事背地从事着黑色职业的高中生白银,原本想去看看已被领养的妹妹。却不料意外穿越一个平行世界。末世降临,丧尸爆发。在人类沦为丧尸口粮的同时叮!系统绑定成功!杀死十只丧尸,获得尸友者能力!白银成了唯一一个不会被丧尸攻击的人类。为了找到妹妹,孤僻的少年踏上了他的末日旅途。中途,他捡到了一条黑狗,双方从此结伴而行。黑子,在有的时候,比起丧尸,我们更应提防的是人汪汪!!!嘘小声点!...
A市变天了!薄二爷紧急发布追妻令,进行全球封锁式寻找!人人皆知A市恐怖如斯的二爷有个小女人!整日没事就瞎蹦哒!阴冷薄情的二爷却是满眼柔情的放任宠溺!可把这个小姑娘惯的没大没小!二爷,夫人把当红影后给揍了!去帮忙!二爷,夫人把房子给炸了!多买几栋让她玩!二爷,夫人跑了!什么?某人开始不淡定了,扬长而去,追来小甜妻继续宠宠宠,自此君王不早朝,薄二爷人生三件大事开启!一,宠她惯她爱她...
人之命运何如?其生若浮,其死若休蚁蝼无异,惟相有别。天地从不仁,道义也无真,如何处治乎?升仙去,去疾,去歹去贫去忧去恐去辱去逆,可得长生。五重境界,挣脱命运枷锁。凡人境,生于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升仙境,得道成仙,凡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者,皆可杀得。长生境,万里仙踪,粉碎虚空绝伦伍,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天道境,似是千年万年,永恒都触摸不到的地方。天机境,十方俱灭,唯我独尊。各位兄弟姐妹,需要你们的推荐啊,桥头敬谢了。...
...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保罗克勒默跪在胡政的屋外请大师收我为徒,传授我人体脏腑器官再生技术。胡政摇头你对神经系统的信号转导机制有经验,我收你做一个外门弟子,传你神经线路集成法,使人类的思维能力扩大十倍。这个被地球人称为外星人大师的胡政,曾经经历过一次外星人夺舍的危险。但是,胡政反夺舍成功,并接收了外星人的所有记忆与经验,还拥有了一个万物合成器。于是胡政牛逼了!超距离传送技术外星...
不同的家庭背景,机缘巧合,相遇到一起。本想平平静静过日子却遭遇乱世。是苟全性命不求闻达于诸侯?还是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人遇乱世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