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套咒语念得有惊无险,最后还是又把那飞天夜叉给收服了,然后不盈又拿起地上的那面铜镜施放了一边咒语,又拿起了烧糊的桃木匕首施放了一遍咒语,又拿起了破碎的酒葫芦施放了一遍咒语,又拿起一根烧了半截的蜡烛施放了一遍咒语……。
最后看那飞天夜叉萎靡得都快要缩成一团了,不盈才停了手,抬头找刘氓时才发现已经不见了人影,只有东方的太阳逐渐出现在了天际。
第二十六章八歧
冬天柔弱的太阳升起又落下,刘氓半躺在一栋废弃的小楼内看着缝隙中泄露进来的一丝阳光。
刘氓不止一次的拿手指伸入阳光之中,每次都是钻心的疼痛传来。
刘氓内心有着一种强烈的冲动,想不顾一切的冲入那阳光之中,可是最后一丝理智又压住了那份冲动。
&ldo;三百年!
三百年……唉!
&rdo;刘氓轻轻呢喃着那飞天夜叉说过的话,语气与那被禁制的僵尸居然有几分相似。
----------------------------------
当冬日的太阳再次落下的时候,刘氓又出现在了舜井边上。
看着那张满铁锈的链条和那幽幽的井水,刘氓决定下去看看。
在夜色和霓虹灯下化做一阵黑雾,没有一个人看到刘氓无声无息的潜入了水井之中。
从井沿往下,开始还是人工的石条砌成,再往下就成了天然的岩石。
在黑洞洞的井中,刘氓顺着铁链不断下潜,那舜井居然像没有底一样。
随着水底的压力越来越大,水的温度也降到了零度以下,刘氓摸了摸四周的岩石,上面已经覆盖了厚厚的一层冰霜。
而那条铁链却仍然见不到底。
刘氓反复向下冲刺了几次,可是最多再往下深入十几米就再也潜不下去了。
正当打算放弃的时候,蓦然听到极北的水中仿佛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哭泣,刘氓摸索着地下的岩石往声音处游去。
游了一阵,刘氓四周的岩石突然开阔了起来。
刘氓用血术看了一下,这条岩石的河道居然有上百米宽,而河道前方居然远得看不到尽头。
要是不从这里游过谁知道在济南市底居然有这么宽大的一条地下河呢?
顺着地下河游了大概有二十公里,刘氓见身边的河水渐渐浑浊了起来,想大概要进入黄河了。
又向前游了一段,刘氓拨开了头顶的一些淤泥,果然出现在了黄河水中,而且居然离昨天晚上与不盈道士决斗的地方不远。
刘氓再次侧耳想找一下那女子的哭声,却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了。
正当想是要再下水找一趟还是从陆路回去的时候,一种虽然极淡但很奇特的檀香味传来。
刘氓顺着檀香绕过了一个山头,见山坳里一个神龛前面点燃着三根很粗的檀香。
昨天见到的那个日本正把一碗碗东西撒到四周,刘氓一闻就知道是鲜血的味道。
--------------------------------------------------------
一个沉沉的脚步声又从南面传来。
脚步声非常沉稳,与普通人虚浮的脚步声有很大不同。
刘氓隐身到一块山石后面,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朝那日本人跑了过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