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防晒霜(第2页)

这才不得已,挺而走险的来询问四爷。

当时四爷的脸上再也绷不住那一向冷酷的表情,只能说是内宅夫人所知,得牌人去询问一下。

清悠见到来禀的小太监也是苦笑不得,将前几天刚刚制好的“防晒霜”

,装到一个精美的罐子里,附带上使用方法,让人带回去。

量不是很多,但也够一个月的用量,那个时候,也回到了京城,天气自然也就不是很热,不是很需要重视防晒了。

方大人那着东西,兴高采烈的拿回了府,方夫人自然也给了好脸色,晚上开心的把方大人放进去了。

第二天方大人像是一夜回春一样,从后院出来了。

闻风而来的众人纷纷打听着向四爷请教的秘籍。

在得知那么简单后,众人纷纷不可置信。

竟然那么简单,众人虽然不敢相信,但抱着试试的心态,去向四爷求教。

清悠的院子里送出去了一大批的“防晒霜”

加上写出去的使用方法,累的够呛。

如意在旁边给清悠捏这肩膀,说着:“主子,既然这东西这么值钱,为什么主子之前不想着把这方子拿出去卖,或者做成成品放在铺子里卖,我记得嫁妆单子上就有几家脂粉铺子,还是很赚钱的。”

如意觉得,这段日子,主子虽然还像之前一样不是爱出门,但是明显的有主意了起来。

这样的想法如意不相信主子没想到。

清悠解释道:“自家爷向来不向喜欢与民逐利,士农工商,名下的几个商铺不多,基本都是皇贵妃之前留下的,我自己之前的铺子是娘家带过来的嫁妆,四爷自然无权置喙。

但是如今这“防晒霜”

,造价也不低,便宜的话亏本,贵的话自然只有大户人家能够消费得起,这东西产量也不是很高,物以稀为贵,这市场不就争抢起来。

物价哄抬,到时候,事态就不是咱们能控制得了的。

现在,咱们虽然把东西给了不少出去,但是能够随着圣上出行避暑的,那个不是权贵人家,这样给了出去还能结个善缘。

以后四爷的名声也会好了不少,办事说不定也会顺利不少,这些好处可不是简单的银子就能达到的。”

如意连连称是,“主子果然想的比常人还要远。

这智慧怕是我等远不能及的。”

清悠说:“你可别在吹捧我了,今天你也累坏了,赶紧下去休息休息吧。”

四爷这两天办事的时候的确收到了不少大人和善的目光,办事情也没有多阻力了,四爷还在心里想,不就是一个小小的“防晒霜”

,这么有这么大的效果。

要是众人听到只怕会哭死,要是之前没拿到,还可以推脱是四爷性子冷淡,不好相与,自家夫人生气一会也就过去了,

如今这,众人都收到了东西回府,先不说拿人手短,就说自己再不知好歹的得罪了四爷,那“防晒霜”

自己怎么还好意思开口,到了后院,自家夫人不得撕了自己。

别人都有,就自家夫人没有,自己脸上也没有光彩。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