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chapter15(第1页)

在一个不幸福的家庭长大的孩子,似乎很难拥有“正常”

的幸福家庭。

渴望温馨的家庭,希望得到很多爱,得到后想紧紧攥住,至依赖,又下意识地警惕依赖,这不是个安全的姿势,想远离逃避。

思维的依赖惯性,远比主动选择并行动,来得迅捷而悄无声息。

年前的几天,路征夜夜笙歌,喝酒到半夜归,睡到日上叁竿,下午一头扎进小房间打游戏,晚上出门跟朋友聚会。

苏瑾未问,他晚上出去与谁聚会,甚至是刻意将时刻表与他错开。

他晚归,她早睡;他睡懒觉,她去健身房;他下午在家,她出门找个咖啡馆看书。

俩个人很有默契地冷战。

昨晚孙志给她发信息,他年后呆不了几天就要走了,能否明天约她吃饭,聊一聊。

孙志是她高中很好的朋友,虽然这么多年没联系,但上次也很聊得来,她欣然同意。

第二天她起床,难得的化了妆,画完眼影,将眼影盘放回桌面,手一抖,径直将眼影盘砸在了桌子上。

房间太过静谧,估计是吵了他,他翻了个身子。

苏瑾将化妆桌上的台灯调得更暗些,静悄悄化完全装,蹑手蹑脚地出了房门。

开了车,在约好的商场与孙志见面。

孙志早到了,苏瑾找到位置,脱下外套与围巾,说,“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十分钟。

“你也很早。”

他笑了笑。

苏瑾才想起,高中时,他就很有时间观念,不论是早读自习,还是各种活动,他从来都是守时、不给人添麻烦的那一个。

而路征,在课间时,时常与唐瑶出去散步,时不时地踩着上课铃进教室。

还记得孙志那时手腕戴着一块表,皮质的表带,已经戴了许久,因为表带已看出破损。

想到这,苏瑾看了他的手腕,还是有块表,当然早已不是当年那一块了。

孙志注意到了她的视线,“怎么了?”

“想起你高中经常戴的那块表,后来修好了吗?”

高中那次,体育课要体测,孙志将表脱了随手放在桌上。

上完体育课回来,后面的男生在打闹,撞歪了孙志的书桌,表掉在了地上,又被打闹的男生踩了一脚。

孙志回来,看到了破碎的表壳,肇事男生忙过来道歉,还说要给他重新买一个赔偿,孙志轻声回,没关系,不用了。

但他还是低沉了很久,苏瑾第一次看到他那么低落,也许那块表对他意义很重要,也许他家太过清贫,这是攒钱买下的手表。

她被他那失落的眼神刺痛。

苏瑾那个月生活费很充裕,还有过年攒下的私房钱,她不带任何男女之情,买了一块类似款式的手表送给了他。

孙志当时是拒绝的,苏瑾硬是塞给了他,“男款表,你不要,我也戴不了啊。”

“没有修好。”

孙志想起往事,想起了她送他的那块表,他珍藏至今。

她是他高中的一缕阳光。

“你那时高中一毕业,就像消失了一样,找你好难,给你发消息,你总要隔几个小时才回。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