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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出了门了,她又跑回去把落在饭桌上的小野菊捧出来,金莲跺着脚嘟起嘴说:「你要背我!
」
「我又不认识路,怎麽背?」我看见巷子两边的住房里有灯光射出来,倒也看的见路,不过要是背着一个大活人,突然蹦出一只狗来怎麽办?
「我不管,谁叫你连我的面也吃了?我现在饿了,走不动!
」看来金莲撒泼还真有一套啊!
这时在裤兜里的电话「突突」地振动了两下,肯定又是小杏儿发来的了,「好吧!
好吧!
快上来吧!
」我无可奈何地弯下腰去,她一蹦就蹦到我背上来了。
「现在我叫你往哪里走,你就往哪里走,你现在是我的马儿!
」金莲在背上得意地说,咯咯地笑着,像个小女孩一样。
往前走了几步,我突然发现这个巷子似曾相似,但又有些不确定,直到走到那个小旅馆门口,看到上面写着「便民旅馆」的灯箱,我才想起来了,这就是那对狗男女——宋凯和袁春开房的那家旅店,怪不得看着这麽眼熟哩!
我看见灯箱之後灵机一动,背着她往旅店的半开着的玻璃门就冲,「不是,不是,不是这里……」
金莲在背上擂鼓似的捶打着我的肩膀叫起来。
里面有个臃肿的大娘穿着睡袍正在柜台边的沙发上织毛衣。
我哈哈地大笑起来,大娘把织具放下走在门口玩外看,我已经背着金莲往巷口飞也似的跑了,後面传来大娘骂骂咧咧的声音:「神经病!
」
快到巷口的时候,金莲说要下来,我知道她还是有点害羞——出了巷口就是大街上了。
她从背上跳下来的时候说:「我也不是没想过要去啦……」
「去哪里……」我被她搞得一头雾水。
!
「去开房啦!
」她低着头红了脸说,「只是我还没准备好嘛!
」
「噢……」原来是这样的啊,也难怪,金莲在公园里有点接受不了我摸下面,原来她是没准备好,而不是不愿意。
进了那条漆黑的小巷,金莲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刚进社区大门走了几步,她突然挣脱了我的手,跑到门对面的墙角去了。
我赶紧跟了出来,不知道她在墙角蹲着干什麽,我还以为她是在那里方便呢?离进门都不超过两百米了,忍一忍就到了,用不着这样啊!
我远远地叫了叫她,她也不应。
我朝她走去,她也不尖叫。
我走到她跟前,把打火机打开後,在摇曳的火光下,我才看清了:她已经把那捧快枯萎了的小野菊种在用手挖出的小土坑里,正用脏兮兮的手捧着潮湿的黄土往里面填。
很快把花种好了,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土,双掌合十,眼睛里放着异样的光彩,嘴里念念有词;我在打火机就快熄灭了的微光里,我瞥见了那张充满企盼的深情的脸,我的心里不由得有些疼痛起来——她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从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的那一刻起,就在想方设法逃离这个鬼地方。
我承认在那时我已经爱上她,也想把她带走,只是不知道她是否愿意,才不敢贸然透露自己的计画。
也许给我点时间,就在明天吧,我能慢慢地告诉她我在想什麽,只是说出来,我就会走了。
在每个女孩的心里,都期待自己找到的爱能永恒,可是世间又有什麽能留得到永远呢?所有的东西在时间的长河中,就如我手中打火机上飘忽的火苗,刹那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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