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三章 渐露端倪(第3页)

任筱琳在心里对自己说。

可是今天她到办公室后,第一时间居然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被她自己强行按住了。

她很清楚,一旦沾上这种事情,不但有可能葬送自己全部的职业生涯,弄不好还会招来牢狱之灾,太得不偿失了。

真后悔自己没有当时就拒绝郑云锦。

可是话说回来,拒绝了他,以后该怎么办?

现在自己已经深陷泥沼,知道了他们之间的这些苟且,是没办法轻易脱身的。

如果自己的猜测是真的,锦余地产的账目真涉及了洗黑钱的勾当,那这背后无边的黑暗里,到底隐藏了什么,谁也说不好。

这么看来自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去报警!

这个念头一起,任筱琳自己都吓了一跳。

报警的话,有两个麻烦的地方:首先涉及经济案件,一般立案都很困难,更何况自己掌握的这些数据,只是浮于表面的一些细枝末节,很难作为实际证据;其次,如果郑余势力强大,到最后可能受伤害的只有自己!

怎么办?任筱琳想到这些,坐立难安,偏巧这时候看见三个人从她的办公室门口路过。

其中一个她还认识,是刑侦大队的洪奇峰队长!

他们来干什么?不会这么快就东窗事发了吧?任筱琳心思转得飞快,如果是这样,还真的要提前准备啊。

一想又不对,这洪奇峰不是分管刑事凶杀案件的吗?应该不会查到经济案件上来。

不管怎么说,任筱琳是坐不住了,她拿起自己的杯子,假装出去冲咖啡,其实想顺道出去探探消息,看洪奇峰到锦余地产来到底为了什么。

刚走到门口,正好与洪奇峰三人迎面遇上,引着他们走的是公司一位总经理助理。

洪奇峰立刻注意到了任筱琳,他随即开口打招呼:“这不是韩遂的爱人,任筱琳女士吗?原来您在这上班啊?”

任筱琳有些慌张,只好停下脚步回复洪奇峰:“是洪队长啊,好久不见。

你贵人多忘事,上次见面我就跟你提过我的工作单位。”

“哦,对啊。

瞧我这脑子。”

“洪队长大驾光临,不是来找我的吧?”

“哦,不是。”

洪奇峰一点都没有犹豫,“其实我们是找兴海劳务公司的法人余德海先生。”

“兴海劳务公司?”

任筱琳心里咯噔一下。

“对啊,去了兴海劳务公司才知道,原来余先生还兼任锦余地产的董事,难怪锦余地产跟兴海的业务往来那么频繁。”

“完蛋!”

任筱琳在心里喊了一声。

嘴上却应付着说:“哦,是的,这件事也不是什么秘密。”

“对了,我记得不错的话,任女士应该是锦余地产的财务总监,那你一定对锦余地产和兴海劳务之间的业务往来非常熟悉了?”

洪奇峰问完都不等任筱琳回答,转头就对为他们引路的总经理助理说:“既然余董事长不在,就不找他了,我们就直接跟任总监聊聊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