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第1页)

袁承志见他已吓得双手发抖,心想他终究是自己师侄,也别迫得太紧,收剑撤招,笑道:“这是本门中的剑法呀,你没学过么?”

梅剑和略一定神,低头喘息道:“这叫‘附骨之蛆’。”

袁承志笑道:“不错,名字虽然不大好听,剑法却是挺有用。”

那边青青又叫了起来:“你叫没影子,怎么背后老是跟着人家一把剑呢?‘没影子’的外号,还是改为‘剑影子’吧!”

梅剑和沉住了气不睬,他精研二十多年的剑法始终没机会施展,心中不服,向袁承志道:“咱们好好地来比比剑。

你的杂学太多,我可不会。”

袁承志道:“这些都是本门正宗武功,怎说是杂学?好,看剑!”

挺剑当胸平刺。

梅剑和举剑挡开,还了一剑,袁承志回剑格过。

梅剑和待要收剑再刺,不知怎样,己剑已给粘在对方剑上,只觉袁承志反手转了两个圈子,自己手臂不能跟着旋转,只得撒手,一柄剑脱手飞去。

袁承志道:“要不要再试?”

梅剑和横了心,抢了桌上一柄剑,剑走轻灵,斜刺对方左肩。

这次他学了乖,再不和敌剑接触,一见袁承志伸剑来格,立即收招。

哪知对方长剑乘隙直入,竟指自己前胸,如不抵挡,岂不给刺个透明窟窿?只得横剑相格。

双剑剑刃一交,袁承志手臂旋转,梅剑和长剑又向空际飞出,啪的一声,竟在半空断为两截。

他抢着又取一剑在手,袁承志喝道:“到这地步你还不服?”

刷刷两剑,梅剑和身子后仰避开,下盘空虚,给袁承志左脚轻轻一勾,便即跪倒,面目却是向天。

袁承志剑尖指住他喉头,问道:“你服了么?”

梅剑和自出道以来,从未受过这般折辱,一口气转不过来,竟自晕去。

孙仲君见他双目上翻,躺在地下不动,只道已给袁承志杀死,纵身扑上,大叫:“连我一起杀了吧!”

袁承志见梅剑和闭住了气,不觉大惊,心想:“如失手打死了他,将来如何见得师父和二师哥之面?”

忙俯身察看。

一摸他胸膛,觉到心脏还在缓缓跳动,这才放心,忙在他胁下和颈上穴道中拍了几下。

孙仲君双拳此落彼起,在他背上如擂鼓般敲打,袁承志只是不理,忙着为梅剑和施救。

青青和刘培生一齐跃近喝止。

孙仲君坐倒在地,大哭起来。

不久梅剑和悠悠醒来,低声喝道:“你杀了我吧!”

刘培生劝道:“梅师哥,咱们听师叔教训,别任性啦。”

青青向孙仲君笑道:“他又没死,你哭什么?你对他倒真一往情深!”

孙仲君羞怒交加,忽地纵起,挥拳向青青打去。

她究是华山派好手,这一拳又快又狠,青青竟没能避开,只打得她左肩一阵剧痛。

青青待要还手,孙仲君忽然“哎哟,哎哟”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