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袁承志见他说到这里时流下泪来,料想所言不虚,点了点头。
洪胜海又道:“我斗不过她们,可是此仇不报,难咽下这口气……小人在中原无法存身,知道迟早会给这两个泼辣婆娘杀了,一时意左,便到辽东去投了九王……”
说到这里,又是气愤,又是惭愧。
袁承志道:“她们杀你母亲妻儿,虽然太过,但起因总是你不好。
而且这是私仇,你怎么可以投降番邦,甘做汉奸?”
洪胜海道:“只求袁大英雄给我报了此仇,你叫我做什么全成。”
袁承志道:“报仇?你这生别作这打算了,归二娘武功极高,她丈夫神拳无敌更是了得,是我的师兄。
我问你,九王叫你去见曹太监干吗?”
洪胜海道:“九王爷吩咐小人,要曹太监将宫里朝中的大事都说给小人听,然后去转告九王爷。”
袁承志问道:“曹化淳做到司礼太监,已是太监中的顶尖儿,他投降满清,又图的是什么?多尔衮许给他的好处,难道能比大明皇帝给他的更多?”
洪胜海道:“满清九王爷只答允他一件事:将来攻破北京,不杀他的头,让他保有家产;他如不作内应,北京终究还是能破,那时便将他千刀万剐。”
袁承志这才恍然,说道:“曹太监肯做汉奸,只是怕死,为了先铺一条后路。”
洪胜海道:“正是!”
袁承志叹了口气,心想:“有些人什么都有了,便就怕死,怕失了家产。
荣华富贵没有了,那无可奈何。
但性命家产却必须保全,便什么都肯干。”
他向洪胜海瞧去,心道:“这人也怕死,只求保住性命,什么都肯干。
坏事固然肯做,好事何尝不能?”
问道:“你愿意改邪归正,做个好人呢?还是宁可在三个月后死于非命?”
洪胜海道:“请袁英雄指点条明路,但有所命,小人不敢有违。”
袁承志道:“好吧,你跟着我作个亲随吧。”
洪胜海大喜,扑地跪倒,磕了三个响头。
袁承志道:“以后你别叫我什么英雄不英雄了。”
洪胜海道:“是,我叫你相公。”
心中暗喜:“只要跟定了你,再也不怕归二娘和孙仲君这两个女贼来杀我了。
三个月后伤势发作,你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
当下心安理得,胸怀大畅。
以前做满清奸细之时,神明内疚,恍惚不安,此刻宛如心头移去一块大石,说不出的舒服。
袁承志忙了一夜,这才入内安睡,命洪胜海和他同室,睡在地下。
洪胜海见袁承志对己信任,殊无提防之意,很是感激。
其实袁承志用混元功伤他之后,知他要靠自己解救,如敢加害,那就是害了自身。
第十回不传传百变无敌敌千招
袁承志睡到次日日上三竿,这才起身。
焦宛儿亲自捧了盥洗用具和早点进房,袁承志连忙逊谢。
洪胜海便在旁服侍。
刚洗好脸,木桑道人拿了棋盘,青青拿着棋子,两人一齐进来。
青青笑道:“贪睡猫,到这时候才起身,道长可等得急坏了,快下棋,快下棋。”
袁承志向着她瞧了一眼,忽然一笑。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