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七章 投亲(第2页)

但在只有【聚兽奇术】的前提下,不仅非常危险,还潜力不足没有入道的可能。

不过,要是能配合【化虎奇术】,至少不用担心会被随意反噬,还能丰富战斗手段,一举数得。”

这么想着,他也翻到了这本书册的最后一页,眼前顿时一亮。

注:需知“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

教门有尊神镇压气数,但旁门只靠自己,故最重“命数”

若天生四柱命盘为【寅字带印】或【白虎持势】这两种虎类的贵重命格者,抑或天生异相为【虎相】者,可免疫戒律四。

部分免疫戒律三,化虎时对人类的食欲减弱,但依旧不可食人。

“选它!

必须选它!”

王远已经再无犹豫,依靠自己【白虎持势】的命格,需要遵守的戒律一下子少了大半,以后只要注意多吃肉就行了。

主修【化虎奇术】,辅修【聚兽奇术】!

后面照例是野狗道人那潦草的随笔,而且比前面两个都要长:

“天命对我何其不公?

不仅没有过人的相貌,过人的家室,过人的财富,连过人的命数都没有!

就算靠着给葛师叔帮忙提前换来的这一门【化虎奇术】,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的问题。

他是当年‘相山派’覆灭的参与者之一,手里一定有可以补足【聚兽调禽法】的【调禽奇术】!

只是怀疑我对圣母娘娘的虔诚,担心我会在【受篆】之前改换门庭,不再以‘桃神道’法门入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枭神墓】里的东西同样是旁门之物,你打的什么主意可瞒不过我!”

字里行间野狗道人满腹的怨怼仿佛要溢出纸面。

“没想到竟然还有意外收获。

葛道爷谋求的东西也跟修行有关?就是不知道是某种特殊的道法还是宝物?

可惜野狗道人没有留下关于葛道爷修行了哪种道法的记录,要是能知道葛道爷需要遵守的【戒律禁忌】就好了。”

虽然王远到了“亡人乡”

,已经算是逃过了王云虎和葛道爷安排的一连串杀局。

但他发现在《小生死簿》中,自己的【气运】依旧是“-5,天光一线,三火飘摇,凶!”

与原来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立刻让他重新警醒起来,没有疏忽大意沾沾自喜。

也许正像是野狗道人说过的:“只要在北邙山的范围之内,你早晚都要死。”

王、葛二人只是推手,自己最大的危机可能还是【枭神墓】。

说不定两百年大祭一到,就跟遍布在北邙山四周的【养老阁】一样,自己瞬间就会被【枭神墓】凭空吞掉!

王远眸光闪烁,心里对道法入门越发迫切。

无论事态怎么发展,只有真实不虚的力量才能对冲风险。

让自己在暂时跳出泥潭后,有机会窥得那个十五年前的秘密,顺利逃得一命。

幸运的是。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