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九章 人面画皮罗刹诡骨(第2页)

显而易见,《小生死簿》虽然来历成迷,却一直都在鼓励王远这个簿主积累【阴德】做一个好人。

而且并不强制,只要你能承受得起为恶的代价就可以。

“这种模式就让人很舒服,有一点我是主,簿是仆的感觉了。”

王远心中一动,二十四张面孔中一个自报姓名叫韩高的“画灵”

,顿时往他的身上一冲。

体表那一层还未定型的水样皮肤,立刻为面部为中心一阵波动,眨眼之间就让王远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

容貌清秀,面色粉白,四肢纤细,还生着一双水灵灵的桃花眼。

明明是个男子的模样,偏偏却有三分细柳无骨的柔弱姿态。

“嘶!”

紧接着王远猛地感觉身子一虚,立马回头望向房间中的琉璃镜。

发现现在的自己在表面的皮相之下,竟然还透着几分长期纵欲过度的青白。

他的心里忽然有些不详的预感。

果不其然,随着选定身份,韩高的记忆也像是走马观花一样浮现在王远的面前。

青年的出身倒还算不错,是一位江南盐商家的庶子。

只是这位仁兄没有权利继承家业,又吃不了读书习武的苦,只能拿着家里按月给的例钱混迹烟花柳巷。

在富庶的江南之地。

越是富贵人家的公子,越是晒不得太阳,迈不动脚步,越是爱穿妇人的艳丽衣裳,出门时头上必定要插上一支鲜花。

哪怕是说话的声音稍微阳刚一些,都会被圈子里的其他公子哥儿看不起。

这位韩公子自然也是其中一员。

如果只是如此倒也罢了,这位韩公子却还有一个外号:“弱柳公子”

当其他公子哥都以涂脂抹粉为荣,出门穿着或红或粉的妖艳衣衫,身边再跟上一个白净俊俏的小书童附庸风雅时。

这“弱柳公子”

则更进一步,身后常年跟着的不是什么俊俏小书童,而是数位身姿昂扬坚如铁塔般的护院大汉。

再看这位韩公子的性格标签有四:孱弱、多愁善感、好华服、以及好...“满身大汉”

王远像是被蝎子蛰了一下,飞速解除了这张面具。

浑身的鸡皮疙瘩依旧止不住地冒出来。

“呸呸呸!

这【人面画皮法】真是天坑,一边要求广泛狩猎各种人群,一边又要求替代身份满足执念。

要是换成我,碰到这种变态,也一定选‘杀生’这种替代方案,而不是劳什子的‘满身大汉’啊!”

接下来他将这些男性的面具一一换过。

里面有色中恶鬼的官吏;有最爱收集窑姐儿肚兜的咸湿佬;有患有重度洁癖,一天洗一百次手的夜香郎。

有渴望顿顿吃肉的乞丐;有吝啬到极点的富家翁;也有矢志保家卫国却被自己人背刺的军士...

反正练法时通通都用“杀生”

代替“执念”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