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王云虎桃仙娘(第2页)

正好,我家【白虎兵法】和公门中传承的【衔蝶兵法】一脉相承。

用来突破第二境【练髓换血】的秘制药酒,可以通用,只是剂量有所不同。

我便以一坛珍藏的‘虎阳药酒’相赠,以飨崔兄方才那一招精彩绝伦的‘如影随形’罢!”

在这个世道,实力更强的胜利者总是会有优待。

王远虽然是被崔通和自家“-5”

的气运联手坑了,却也一战打出了名声,群寇之中再也没有哪个敢于小瞧。

闻言,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由衷的喜色:

“王兄果然豪气,那小弟就愧领了。”

虽然他觉得等自己吃掉白山君的一身血肉骨髓,就完全能够凑足晋升非人的资粮。

但是这种好东西谁又会嫌多?

王云虎又转身对花厅中迎出来的群寇拱了拱手:

“各位,招待不周,原谅则个,好酒好肉立马奉上。”

姿态从容大气,一派成大事的将帅风范,让人心折。

少倾,宾主落座,正式开宴。

窖藏十年的杜康美酒,烤乳猪、狮子头、油焖肥鸡、红烧鲤鱼...还有那整只整只的烤全羊流水般地抬上席面。

完全看不出来,山外有许多吃不上饭的百姓,已经开始整村整村的逃荒。

王云虎带来的那个神秘斗篷人,则静静坐到了他的邻桌,一直没有把斗篷取下来。

但看那玲珑的体态身段,甚至脸酒香都掩盖不住的隽永体香,便知这定是一个极美丽的女子。

旁人可能以为是王氏的女眷,但王远知道大陵村养不出这样的女人。

他也不多做声,只坐在席上,有人敬酒就说上两句,无人敬酒就自己喝酒吃肉,一直冷眼旁观这厅中放浪形骸的群寇。

想着待会儿,自己可能就要知道王云虎和葛道爷计划中的一鳞半爪了。

席间,王云虎作为地主,频频向王远早就有所注意的“狈军师”

郎七、麻家兄弟、“穿山甲”

范璋还有他这位“盗梁猫”

敬酒。

让他再次确认,这几人极有可能本事强悍,或有异术傍身。

只不过,他也确认这几人即使身怀异术,应该没有一个是真正入道的【赤篆术士】,足以被葛道爷和王云虎牢牢压制。

至于剩下的群寇,虽然最低的一个也有“整劲”

境界,王远自认为谁也不惧。

‘【戒律禁忌】是术道中人最大的破绽,只要知道破绽,也许一个普通人也能趁机杀死一位术士。

就跟当年被一口雨水杀死的‘无毛鼠’一样。

可惜这是他们最大的秘密,绝对不会外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厅中的群寇也也越发没了规矩,更是有色胆包天的家伙,时不时将目光扫向王云虎邻桌的那道婀娜身影。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