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几天里,江宁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那就是冯褚在生活上智商低的可怕。
明明就是一个对不知道的事能一点就透、充满灵气的小姑娘,竟然会迟钝到时常忘了吃饭。
而且她的偏食现象也十分严重,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可以拼命的吃,不喜欢的则碰都不碰。
江宁忽然有种提前养小孩子的感觉,简直让人恨不得时时刻刻都把她绑在身上。
其实,对于江宁每天无微不至的关怀,冯褚内心也十分绝望,她都已经成精了,怎么可能还会需要吃饭。
消化系统都是由自己控制的,当然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吃多少吃多少,这也是她手里拿二百块钱能坚持四个月的原因。
来到帝都之后,好吃的实在太多,冯褚没忍住把剩下的钱也给花完了。
在路边吃了猛辣的烤鱼,又喝了一大杯冰水,吃了三个冰淇淋,把江宁吓得之后两个小时一直在问她肚子疼不疼。
冯褚犹豫了一下,只能忍痛放弃了这种对她来说异常痛快的吃法。
人类的肠胃还真是脆弱的不行,吃这点东西竟然都会生病。
慢吞吞的挪动到饭桌前,看着上面摆放的饭菜,冯褚忽然有种再梦游回去睡觉的冲动。
芹菜汁、素包子、炒菠菜……这几种东西让她对肉的渴望几乎冲破了理智。
吞了吞口水,冯褚欲哭无泪,“……有肉么,肉沫也行。”
无视小姑娘可怜兮兮的眼神,江宁硬下心肠,拒绝道:“没有肉,只有菜,抓紧吃吧。”
怕她营养不均衡,江宁只能这样。
冯褚抖着手,轻轻的抿了一口芹菜汁,接着不动声色的低下了头。
“不许吐。”
感觉到她的动作,江宁头都没有抬。
默默地把芹菜汁吞了下去,冯褚吸了吸鼻子。
同样都是土里长出来的,怎么味道就能差这么多。
虽然这些都不是她喜欢的东西,但冯褚没有浪费的习惯。
或许是之前待的地方太穷,她见村长吃饭的时候都是把饭碗里的饭粒扒干净才放下碗筷,所以她一直都是跟对方学的。
看着明明一脸痛苦,还不肯停筷的小姑娘,江宁只觉得自己的心软的不成样子。
如果天底下的小孩子都这么单纯可爱的话,就好了。
顿了一下之后,江宁竭力压制住想要叫停、带她去楼下吃叉烧的欲望,然后飞快的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得会儿我就要回家了。”
冯褚豁然抬头,嘴角还沾着一粒素包子里的胡萝卜,神情由惊讶变得猝不及防。
“你别担心,你就一直住在我这里就行,刚好这里离帝都大学也比较近,坐地铁的话只有三四站路。”
江宁伸手把那粒胡萝卜拿掉,神色温和。
自从几天前她打电话告诉了父母这件事,把他们吓得连连催促她赶紧回家,甚至连医院也联系好了。
江宁一连拖了好几天,直到今天她爸干脆发话,如果她不回去的话,就亲自来逮她,江宁这才无可奈何的答应下来。
本来以为冯褚会接受不了,然而下一秒她就看到了冯褚深以为然的点头,“你确实该好好看病。”
她的作用只能将江宁的运气催生到极致,却不能治病。
如果她一直拖下去,到最后病情依旧会恶化。
江宁闻言,瞬间拍了她的额头一下,没好气道:“我走了,你怎么办?”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