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傅言臻把掉地上的沐浴露瓶子捡起来,放衣服的架子空无一物,他忘带衣服进来了。
“你帮我把睡衣拿进来吧。”
沈清灵手里的芒果还剩三分之一,手上也沾满了果汁,“你等我一下。”
反正他洗冷水的人也不怕冻着。
傅言臻对调戏她这事仿佛上瘾一般,“那我自己出去穿吧。”
“等一下!”
沈清灵生怕生怕他下一秒就推门出来,“我很快的,你等我。”
她把芒果放碟子上,冲干净手后跑到衣帽间找衣服,睡衣在架子上她随手拿了一套,走到门口发现不对,内裤没拿,打开抽屉入目都是男士内裤,经典的黑白灰三色,沈清灵拿了最上面的,烫手似的扔在了睡衣上面送过去。
“来了。”
她敲了敲浴室的磨砂玻璃门,傅言臻走了过来,隐约可见身体轮廓。
门打开,她赶紧递了进去,捂着眼睛逃离现场。
傅言臻看着外面瞬间消失的影子,他有这么可怕吗?
傅言臻喝了蜂蜜水,第二天状态完全恢复,看不出醉酒的痕迹,只是睡得久了点。
身旁不见人影,他看了眼时间,也起来洗漱吃早餐。
餐厅也没人,餐桌上放着一份早餐,牛奶和三明治、水煮蛋。
还没有动过,无疑是留给他的。
他拿起牛奶喝了一口,奶香浓郁,还是温热的。
沈清灵签收完快递,关门进来打算继续吃早餐,看见傅言臻坐在她刚才的位置上,她喝了一口的牛奶现在被他喝剩半杯。
傅言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她盯着自己手里的牛奶,“你也要喝吗?”
“那是我喝了一半的。”
傅言臻微愣,按照正常人的端杯习惯,他们的嘴唇碰到了杯口相同的位置。
虽然他不是很嫌弃她,但是是不是过于亲密了?
嘴里还剩半口牛奶,傅言臻吞了下去,反正都吃了,牛奶味道还是不错的。
他见她一直看着自己,递过去剩下的半杯,“你还要吗?”
这让她怎么吃?她大早上起来做的,还没吃一口呢。
沈清灵郁闷,在旁边坐下,把他面前的餐盘拉过来,拿起三明治吃了。
傅言臻奇怪怎么只有一份早餐,又被她的动作逗乐:“你怎么还护食?”
他注视着她的侧脸,很像他曾经养过的一只小猫,不喜欢出门,每天就爱躺着,时不时亮下肚皮,刚抓回来时吃饭也爱护食,用爪子守着碗。
她说道:“这是我做的。”
原来是他误会了,傅言臻:“我以为张姨给我留的。”
“她请假了。”
张姨的儿子结婚,请了三天假,他还真的忘了。
牛奶不管饱,傅言臻进厨房见碟子上还有三明治,微波炉放着一杯牛奶,果然还有他的份,他就猜到她不会狠心吃独食的。
傅言臻都端出去,把牛奶放她面前。
三明治的味道还不错,傅言臻看着窗外刺眼的阳光,想到昨晚傅聿庭说他又要飞美国参加一个摄影展,今晚的飞机,让他们回去吃个午饭,下次见面不知道又要到什么时候。
沈清灵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他可真忙啊,这才回来五天就要走。
回到家,小叔小婶都没在,傅锦平昨天去参加朋友孙子的百日宴,打算住两天叙旧,现在还没回来。
周末不用上课,傅白晞和傅诗予也在,还有老往这边跑的陆可欣。
父子相见,傅聿庭没有更多要说的,他只有傅言臻刚出生那几年陪过他,后来迷上了摄影到处跑,傅言臻放在家里都是傅锦平看着,再大点叛逆了就谁都不听。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