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 终于撬开一张嘴(第2页)

“没有。”

沈临风坦然道。

“啪”

的一声,施铭泽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

侯爷双目赤红,盯着施铭泽:“你在欺骗为父?”

施铭泽知道此事怕是瞒不住了,祥芝诈孕已经成为了压垮侯爷的最后一根稻草,若是他一时间恼怒,大义灭亲,自己哪里还有命在?

因此正色道:“孩儿也不知道,是祥芝上次找上门来,说她已经有了身孕,让孩儿给她一个名分。

孩儿自然也就信了。”

这是要将所有过错全都推到这个外室身上。

侯爷冷冷地扫了祥芝一眼,也不再追问,直接恨声下了命令。

“我侯府容不得这种不择手段,不知廉耻的妇人。

来人呐,给我拖下去掌嘴二十,赶出侯府!

日后不得再踏入侯府一步。”

祥芝一听侯爷的命令顿时就急了。

“相公,你不能坐视不管啊,施铭泽,你跟侯爷求个情啊?”

施铭泽急于撇清关系:“你为了进府,竟敢用这种手段骗我,陷我于不仁不义,让我怎么帮你求情?”

祥芝可不是省油的灯,见施铭泽竟然这样自私,为了明哲保身,抬手一指他:“这完全都是你的主意,你竟然反咬一口,全都赖在我的身上,你还有没有良心了?”

这下又有新瓜可以吃了。

施铭泽急得恨不能跳起来,捂住祥芝的嘴,可是又不能,否则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只能催促手下家丁。

“还愣着做什么?将这个疯婆子拖下去掌嘴!”

这下子更是惹怒了祥芝,不管不顾:“从那日你说沈世子前往疯人塔探望齐氏,齐氏活着就是个祸害,我就知道你心有多狠。

今儿我被赶出侯府还好,可若是你逍遥法外,日后定然也不会给我活路。

今儿我就与你鱼死网破!

他那日里往世子的茶中下了虎狼之药,然后趁着药性发作,将他搀扶去了齐氏的院子里。”

施铭泽就像一条疯狗一般,朝着祥芝扑了过来,狠狠一拳打在她的脸上,然后接二连三:“我让你瞎说,让你瞎说!”

沈临风自然不能让他行凶,伤了最重要的人证,上前就给了他一记窝心脚。

施铭泽直接被踹飞出去。

祥芝挨了打,又是劫后余生,粗喘了两口气:“杀了世子的也是他。

他原本只是想趁机捉奸,一箭双雕,坏了世子与齐氏的名节的,谁知道齐氏刚烈,竟然打伤了世子。

他心虚之下,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世子昏迷,直接用一根铁钉杀害了世子,栽赃给齐氏。

然后他害怕衙门介入,再露出马脚,就千方百计劝说齐氏装疯卖傻,先暂时了结此案,等风头一过,就立即杀了齐氏灭口。”

施铭泽见自己罪行败露,目眦尽裂:“你个贱人,胡说八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