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5章 教子(第1页)

院子里静悄悄的,陆庄氏纳闷,现在都已经过了卯时——大约早上六点钟的样子,孩子们都干啥去了?

李小云做好朝食,刚出了厨房,就看婆婆过来了。

她笑着问道:“娘,起来了,儿媳去给你打水洗漱。”

“小云,孩子们都干啥去了,咋都没在家?”

“娘,雪儿和五弟还有六弟去放马了。”

“我说呢!”

李小云转身去厨房给婆婆打了一盆温水过来:“娘,你去洗漱吧。”

陆庄氏接过水盆回了自己屋里,洗漱一番。

她拿着铜镜认真地端详着镜中那张模糊的容颜,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十来岁。

皮肤瓷白细腻,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眼若星辰,让人望一眼就会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

这样的容颜可比她年少鼎盛时期的容貌还要胜出不少。

难怪丈夫昨晚会花样百出地折腾她呢!

陆庄氏心里有点小得意,她再也不用担心,丈夫会嫌弃自己年老色衰,而她也不用再担心自己色衰而爱弛!

陆明成可不晓得妻子的小脑瓜里还装着这种奇怪的想法。

如果晓得了,他一定会说:“傻媳妇,你想多了!

从我第一眼看见你的那刻起,就注定了我们之间会相爱一世的!

生生世世不敢说——因为他也不晓得,人到底有没有来生!

我还怕媳妇你嫌弃我呢,所以我决定以后每晚都认认真真地耕咱家的地。

让你晓得为夫我有多么多么的爱你,好再生出一个个的小陆明成!”

如果陆庄氏晓得丈夫的这种荒唐想法,一定会说:“咋不累死你!

我又不是母猪,还想让我再生出一个个的小陆明成,美死你得了!”

院外,陆明成抱着陆晨骑在大红马的身上。

小家伙神情紧张地靠在父亲的怀里,新奇又刺激!

陆晨心里得意洋洋。

他可是村子里第一个骑高头大马的小孩子,狗蛋和小石头还不得羡慕死他!

他一定要学会骑马,长大赶马车,赚好多好多银子给娘花。

唉!

可怜的娃,一不小心小财迷的本质又暴露了出来。

陆庄氏听到院外传来的马蹄声,晓得是当家的和儿子们回来了。

大红马驮着父子俩已经进了院,后面跟着陆东和陆清还有陆雪。

“你们都饿了吧?快洗洗,咱们好开饭。”

陆庄氏笑容满面地说道。

陆晨被父亲从马上抱下来,他一溜烟地跑到母亲面前撒娇道:“娘,骑马可好玩了,儿子可喜欢了!”

“六郎,你为啥喜欢骑马啊?难道只是为了玩?”

陆晨是一脸茫然,除了玩,难道还有别的用处?对了,马还能拉车载人!

“娘,除了玩,还能像上次那个大叔那样载人来挣银子。”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