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去你的,你一边跟他做爱一边说爱我,你敢说我不敢听!
」
六起叹了口气,脸上掛着十足的无奈:「就是个共妻,睡过了几次而已,干嘛那么在意,又怎么了?他就是自己凑上来的,你不是身子不爽吗,我也是找排解而已啊。
」
「……」他又一次的无话可说,而六起凑近了他的脖子:「嘴上生气,可身上香得很,你们天人是不是都爱这样口是心非啊?」
林耕未不说话,他就得寸进尺:「说要接他回来的是你,说要他留下的也是你,你不是还答应让我帮他盖间房吗?我问你要不要帮他盖间房的,你不也说好吗?」
此时挣扎或不挣扎似乎已经没甚么太大意义,他的怒火好像是场笑话,对,话都是他说的,但从没料到对方会如此解读,这不是很可笑吗?
所以一开始就不该帮助同伴?还是说一开始就不该把欧阳纪当作同伴?又或者说,他不该以为六起是忠于他的?他的爱如此廉价,似乎只要掛在嘴上,只要禁錮他,只要得到他的身体,只要跟他结婚了,他就是爱他?
温柔的低语像在说,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不该发脾气?不该小题大作,不该吃所谓的飞醋?太可恨——就像是一把钝刀在他身上划着,见血、磨肉,却不甘不脆,血肉模糊——听见了自己空洞的声音:「……我答应了你那些,又怎样?」
「那就是答应要让我收了他阿。
」
他料到了答案,望着眼前英俊的兽人,如此的理所当然,大言不惭。
哭笑不得的情绪让他发出呵呵呵的笑声,笑着笑着,鼻酸了起来:「这不是很好笑吗?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
你想要他的话,为什么一开始不说,你就跟他去结婚,跟他一起生活就好了,干嘛来招惹我!
」
微凉的手指擦了擦他的眼角,低下了声音:「又来了,这种话以后别再说了,我就跟你说了,你可别告诉他。
他几个人用过了,不过是个玩物,哪能娶来当伴侣?」
一股报復的情绪让他扬起了声音:「所以呢?所以你娶我,是因为我没人睡过,没人用过!
」
「嘘——」他凑近了吻他,语言如同吻一般轻柔:「为什么要这么说,如果不是喜欢你,我为什么要娶你,为什么那么想要你,我喜欢你、爱你啊。
你人那么好,作饭也好吃,身上也香,跟你一起这段时间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啊。
」
他一直以为自己自己在摊牌之后,只有解恨,只有争吵,然而一切都跟想像不同,他们文化不同、逻辑不同、他口中的爱也与他认知不同,林耕未被动承受着兽人的热情时,他尝到了自己的眼泪,又咸、又涩,心中独留一件事:「不,你的幸福跟我的不一样!
」
彷彿是无止尽的痛苦反覆的折磨他,以爱为名,所行所为却是残害的事实,到底是谁的错?他到底要忍受到什么时候?没有答案的问题是坚韧的绳索,将他缠绕綑绑,直至发不出声,无力挣扎……清醒的时候以为会掛满了眼泪,可林耕未在睁眼之后,就只是望着天花板发呆……好累。
「……都甚么跟甚么。
」
被窝温暖,将清晨微凉的空气隔绝开来。
可此时看着乾净白皙的天花板,忽然有股无以名状的寂寥填上了胸中的无奈,伸手抱着被子,侧过身体,软软的被子压着胸口让他觉得舒服了一点。
——如果在游戏里作梦多好,还能抱抱宠物。
「唉……」叹了口气,闭上了眼。
也许佘令禹说得也有道理,如果六爷想让宠物随时陪他,好像也不错。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