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岁聿是绝对不可能把名额便宜给那些人的。
不过,这仅仅是岁聿出于个人目的的选择,他并不觉得霍川骛应该和他选择一样的人生。
岁聿也试着和霍川骛交流过,在霍川骛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他的就学顾问正在帮他往各个常春藤名校提交申请。
岁聿无意中看到了霍川骛的选择:“我不明白,1很好,但从音乐的角度来说,还是皇家音乐学院更专业吧?”
如果霍川骛未来还想从事大提琴手这个职业的话,不管是专业性还是在音乐领域的人脉,皇家音乐学院都会更有用:“我们各自在各自喜欢的领域发展,这不是很好吗?”
岁聿不希望霍川骛为他如此付出,因为他就不可能有为了霍川骛去读音乐学院的打算。
他们为什么要像连体婴一样时时刻刻绑定在一起呢?
“我本来还想直接gapyear(空缺年)的。”
霍川骛却是这样回答的。
他当时正坐在书桌前,微微弓着腰,伸展着一双大长腿,百无聊赖的转动着手中的中性笔,很随意地和岁聿聊着这些在华国人听来非常重磅敏感的升学话题。
仿佛最终放弃了gapyear的他,已经牺牲超级大了。
岁聿却更不能理解了:“为什么?”
“因为我们要就这样分开整整一年啊!”
霍川骛根本不敢想象,在和岁聿分开之后,会有多少狂蜂浪蝶围绕在岁聿身边,等待着离间他们本就不算稳固的感情。
他要守卫他的爱情!
岁聿:“……我以为我们之间挺稳定的。”
然后,他们就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执。
岁聿不明白霍川骛为什么如此感情用事,霍川骛则觉得岁聿如此冷静,甚至有点冷酷,是真的不爱他。
当然,后来他们还是和好了。
因为霍川骛让道林对岁聿透出了模棱两可的暗示,让岁聿觉得,这其实是霍川骛父亲的意思:“你知道的,布莱尔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当一个大提琴手,不是吗?作为家中独子,他还有一个或者两个家族在等着他去继承呢。”
岁聿觉得这才是符合人类思维逻辑的正常理由,他接受了,并且对霍川为充满怜惜,觉得他的父亲可真是一个□□□□的暴君,竟一点都不顾儿子的理想。
“我会一直支持你拉大提琴的。”
岁聿对霍川骛如是说,并开始认真盘算起了父母留给他的信托基金,够不够两人未来一起生活。
然后很快的,他们就迎来了第二次比较严重的争吵。
起因是霍川骛自大一开始,就几l乎每隔一周便会乘坐私人飞机从国飞到e国,来回往返近十五六个小时,只为和岁聿共度一个二人周末。
哪怕霍川骛每一次都坚持说,他一点都不累,和岁聿在一起就是他放松的方式。
今天很开心,奖励自己和岁岁待在一起一整天日安;明天有些情绪上的低落,只有岁岁的陪伴才能重新快乐起来……
但岁聿不是两
三岁的孩子了,他很清楚跨洋的舟车劳顿会有多么辛苦。
还是那句话,岁聿不能理解霍川骛如此大费周章的意义。
他们每天都会视频通话,从没有一刻忘记,这样不也很好的吗?霍川骛完全没有必要啊。
岁聿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们交往也不是一天两天,他根本不需要这样如胶似漆的陪伴。
‘但是我需要啊!
’这是霍川骛想说而没能说出口的话。
他不想加重爱人的心理压力,可他真的、真的很需要岁聿,一刻也离不开对方。
长大后的霍川骛,可以用玩笑来化解这段情绪——“没有办法,我们娇妻就是这个样子啦”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