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众人很快发现,除了画面精致度增加之外,这里的天气变化也更加剧烈无常,前一阵刚下雨,他们身上的湿气指数增加,步行速度buff随之降低,雨停之后又是太阳,很快烈日张扬,玩家的状态也从暖洋洋的舒适变为备受酷日折磨的状态,血条在缓慢掉落,一切以模拟真实处境为标准,这是之前所有阶段的比赛里都没出现过的。
席上观众在惊呼游戏逼真的同时,不由自主也有了代入感,对选手们的表现产生更多未知的期待。
薄禾他们这次的运气不错,刚开局就在一处隐藏山洞里方发现一只貔貅幼兽,花了几分钟时间打败它,并捡到不少蓝绿装备,基本实现全员不空手的低保标准。
山洞幽深狭长,幼兽的尸体后面,还有一条通道,不知通向何方,山洞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此刻他们有两个选择:迎战或后撤。
薄禾果断下令:“撤退,看看另外一头通往哪里!”
“疾如风”
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觉得,游戏刚开始不久,对手很大几率捡不到什么装备,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胜算很大,不如冲出去拿个开门红,也好振作士气。
但薄禾却选择了后撤。
放在以前,他肯定会出声质疑,也许还拒不执行,但现在,所有人已经学会无条件服从命令,几乎是薄禾的声音刚落,大家就有志一同跟在她后面。
“疾如风”
也默默将心头那点疑虑吞下。
很快,他发现薄禾的判断,有种近乎恐怖的精准。
在他们离开这座山洞不久,这里就被后面一个叫“紫之云”
队伍占据。
对方运气比他们还好,刚刚遇上一只凤皇虚影,打败之后捡到一些紫色装备,平均装备评分比薄禾队还要好,如果当时薄禾等人晚走一步,就会跟对方撞上,下场很有可能是出师未捷,含恨而终。
但不是每个队长都能有薄禾这样的取舍决断,另外一个附近的队伍就误判了“紫之云”
队的实力,贸然跟上去,结果一顿火拼之后,被对方成功吞并。
而此时,薄禾等人穿越那条甬道,来到另外一边的山脚,毗邻琅嬛湖。
这个湖,据赛前攻略分析,是整个沧澜副本里最大的湖,站在湖边一眼望不见对面,就算绕着湖跑马,也得跑上两分钟。
游戏玩家的两分钟是很宝贵的,由此可见,这个湖的确是很大了。
在湖边,薄禾他们遇上这局的第一个对手,一只巨型八爪章鱼。
八爪章鱼的血量不厚,但伤害很高,尤其麻烦的是,触手消灭一只之后还会迅速再生一只,如果不是同时消灭八只触手,就根本没法战胜这只怪物。
但他们只有六个人。
这是一个让人头秃的难题。
这时候,在山洞里刚刚消灭了一队的“紫之云”
队从通道追出来,也看见了这头令人发憷的巨型章鱼怪。
他们选择偷袭薄禾队,再独力对付章鱼怪,但他们同样只有六个人,就算全身紫武,也无法同时消灭八只触手的章鱼。
这摆明是官方摆下的一道陷阱,是先合作再对抗,还是先把敌人杀死,再死在章鱼怪手下?
在场十二名玩家,不约而同在心里破口大骂官方用心险恶。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